一个销售员和我分享烈酒,睡着了还在开车……一个切罗基人,载了满车波旁威士忌……一辆大众车活脱脱是个大麻烟泡子,掌舵的是个大学生……
还有马歇尔敦的一家人,一头撞上从密苏里州贝瑟尼往西走的一辆车,永远夺去了驾车人的性命……
……我淋着滂沱大雨从睡梦中醒来,浑身透湿,意识离清楚尚有距离,都怪上面提到的前三个家伙,销售员、印第安人和大学生全给了我麻药。我在上匝道顶端守株待兔,但没抱多少能搭上车的希望。我甚至没心思收拾睡袋,谁会允许这么一只落汤鸡上车呢?我把睡袋像斗篷似的裹在身上。子弹般的雨点砸在柏油路面上,顺着排水槽哗哗流淌。思绪可怜巴巴地移近拉远。旅行推销员塞给我的药片让血管内壁好像被刮了个干净。下巴疼得要命。我叫得出每颗雨点的名字。我未卜先知。奥兹莫比尔还没放慢车速,我就知道它要为我停车;听见车里那家人甜丝丝的声音,我就知道会在暴风雨中出事。
我不在乎。他们说愿意一路带着我。
男人和妻子让女儿到前排和他们坐,把婴儿留在后排陪我和滴水的睡袋。“不管你想去哪儿,我都没法开快车,”男人说。“因为我老婆孩子也在。”
你们说了算,我心想。我把睡袋贴着左手边的车门堆在地上,身子往上面一横睡了过去,不在乎自己是死是活。婴儿无拘无束地睡在我旁边的座位上。他大概九个月大。
……所有这些发生之前的那个下午,销售员驾着豪华轿车带着我冲进堪萨斯城。他在德克萨斯载上我,跟我逐渐发展出愤世嫉俗的危险的铁哥们情谊。我俩吃光了他的一整瓶安非他命,每走一段就要开下州际公路,再买一品脱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和一袋碎冰。他的座驾两边车门有筒状杯架,皮革内里是纯白色的。他说可以带我回家过夜,不过他得先稍微停一下,见个他认得的女人。
顶着中西部犹如灰色大脑的云朵,我们带着轻飘飘的感觉开下高速公路,在交通高峰闯进堪萨斯城,觉得像在兜风。车速一放慢,同车旅行的奇妙气氛瞬时成灰。他没完没了地唠叨他的女朋友。“我喜欢这姑娘,觉着我爱上她了——可我有老婆,还有俩小孩,我得承担必要的义务。不过最重要的是,我爱我老婆。我这人特重感情。我爱我的孩子。我爱我的每一个亲戚。”他就这么说啊说啊说,我觉得我被抛弃了,就说:“我有一艘船,十六英尺的小船。我有两辆车。后院放得下游泳池。”他在女朋友上班的地方找到她。她是开家具店的,然后我就把他丢在了那里。
乌云直到入夜也没散。黑暗中我没注意到起了风暴。开大众车的大学生灌了我一脑袋大麻,让我在城界外下车,那时候刚开始下雨。之前吃的安非他命都白费了,大麻让我站都站不直。我在下匝道旁边的草丛中失去知觉,醒来时发现睡在雨水积成的小池塘里。
后来,如我所说,我在马歇尔敦那家人的后座睡觉,奥兹莫比尔驶过雨幕,水花四溅。但另外一方面,我梦见我的视线穿透了眼皮,我用脉搏一秒一秒度量时间。州际公路在密苏里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只是一条双向车道。一辆微型卡车迎面擦身而过,结果我们迷失在了茫茫水雾和战场般的隆隆巨响之中,觉得自己就像坐在车里正被拖过交通事故现场。雨刷忙着在挡风玻璃上起起落落,可惜只是白费力气。我精疲力竭,一小时后我睡得更加踏实了。
我一路上都很清楚将会发生什么。但后来男人和他老婆吵醒我的时候,却在拼命否定现实。
“噢——不!”
“不!” 我被狠狠地摔在前排座椅的靠背上,这一下撞得很重,我甚至砸断了椅背。身体前前后后弹来弹去。某种液体洒遍车厢,雨点般落在我头上,我立刻就知道了那是人血。碰撞结束,我又回到了后排座位上,和开始时一模一样。我坐起来四处张望。顶灯熄灭了。散热器持续不断地发出嘶嘶声,除此之外,我没听到其他声音。就我所知,意识清楚的只有我。等眼睛适应过来,我看见婴儿啥也没发生过似的仰面躺在我旁边,睁着眼睛,正在用一双小手摸面颊。
过了个把分钟,软瘫在方向盘上的男人坐了起来,把视线投向我们。他那张脸磕得一塌糊涂,黑乎乎的全是血。看着他让我觉得牙疼——但听他开口说话,牙齿却似乎没有遭殃。
“怎么了?”
“撞车了,”他说。
“婴儿没事,”尽管我根本不知道婴儿好不好,但还是这么说了。
他扭头去看妻子。
“贾妮丝,”他说。“贾妮丝,贾妮丝!”
“她没事吧?”
“她死了!”他拼命摇晃妻子。
“不,她没死。”我自己也打算听见啥都唱反调了。
他们的女儿活着,但撞晕了。她在昏迷中呜咽起来,可男人只顾摇晃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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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子》作者 恰克·帕拉尼克
我信仰的神,须有丹尼斯·约翰逊那种智慧和幽默感。
——《自由》作者 乔纳森·弗兰岑
赞叹不已……这些短篇拥有恰当的难解形状,但势将永存。
——《新闻周刊》
世间充满见头知尾的小说,《耶稣之子》实乃天赐大礼。
——《洛杉矶周刊》
约翰逊在诗性语言方面拥有惊人才华,天生懂得玩弄隐喻和双关。
——《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