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假说,一个人的思想形式,是受他所没有意识到的语言形式的那些不可抗拒的规律支配的。人们分析自然现象是按人们的本族语规定的方向进行的。宇宙万物以万花筒般滔滔不绝的印象之流呈现在人们眼前,这些现象必须由人们的头脑来加以组织。也就是说,主要由人们头脑中的语言体系来组织。人们按照目前的方式分解自然现象,组成多种有关自然界的概念并赋予各种意义,主要因为大家都是参与协议的一方,同意用这样的方法来组织自然界。这个协议按语言模式编码,对我们整个语言社会都合用。而观察者并不由于同样的物质表现形式而导致对天地万物全都有同样的看法,除非他们的语言背景相似或者在某种程度上加以调节。那么,我们从语言里获得的到底是实在的真相,还是自己放进去的意义?既然我们使用的语言是社会性的,是历史传承下来的属于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那么,我们言说的是否真正是属于自己的思想?抑或仅仅是语言本身固有的意义(有些甚至是我们不曾想到的,譬如郢书燕说)?在语言里,到处充满着悖论和矛盾、陷阱和玄机。人们的迷误在于,他沉浸于自己的假象世界,并以为这个本质上是假象的世界就是自然世界本身。人们的机智也在于,他们借助这一假象世界(它作为人与自然世界的一种“中介”)来与自然世界、社会达成协和适应的关系,这个假象世界越抽象、越具普遍性、越社会化,就越可以让每一个具体的、特殊的、自由的个人涵泳其中,屈伸自如,从中获取适应(同化与调节)环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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