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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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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美知识产权三十年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19084755
  • 作      者:
    黄宇蓝著
  • 出 版 社 :
    广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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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回顾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30年,也是中美知识产权合作与纷争的30年,在中国知识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今天,这是一部值得推崇的作品。书中有对中美知识产权交流与争端各个阶段的全面梳理,有对中美知识产权纠纷与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关联性的深度剖析,更有对中国今后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问题上如何应对外在挑战,如何保持自身独立性以及如何更好地发展的思考与启示。全文数据客观真实,脉络梳理清晰,阐释深入浅出。透过这部作品,读者能完整地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的历史和现状,更清晰地认识到美国知识产权对中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和主导,并能引起读者对于中国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更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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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宇蓝,女,壮族,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美关系,曾在《学术论坛》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现在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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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发展起来,并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在中国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美国就知识产权问题一直在向中国施压。由于美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美国政治形势的需要、中美意识形态不同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阶段性和局限性,致使中美知识产权纠纷一直伴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诞生、发展至今。但从客观角度来说,美国的压力也促进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争端一直是中美关系、中美经贸关系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中美知识产权三十年》梳理了1979—2009年30年来中美知识产权的纠纷,以历史材料整理为主,着重整理了主要谈判过程中双方立场、协调的过程,用历史的研究方法阐明了中国自身发展与外来因素的交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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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争端肇始
  在1992年硝烟沉寂后不久,中美知识产权又起争端。这一阶段重大争端始于1993年6月,美国再次将中国列为“重点观察国家”,双方开始进行每两个月一次的磋商。中方向美方说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工作计划,并对美方的谴责进行反驳。美方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严重的问题,特别是盗版和假冒已经到了失控的地步。因此,必须按照美方的方案,建立打击侵权机构,采取严厉的措施,并开放市场。
  1994年2月,美副贸易代表指责中国没有保护知识产权,对美国的版权和专利权没有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4月30日将中国列为“最严重侵犯美国专利权和版权的国家”,并威胁如果在60天内无法达成解决办法的协议,便将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6月,美国将中国列为“特别301条款”的唯一“重点国家”,开始为期6个月的调查。到1994年年底,美方公布了数额达28亿美元的报复清单。中国也迅速公布了反报复清单。美国同时宣布继续谈判。1995年1月中旬的谈判未达成任何协议,美方在2月初宣布了征求意见后的最后报复清单,数额减至10.8亿美元,并宣布如果在2月26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将自动生效。
  双方主要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点。
  1.美方要求中方修改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和《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被中方驳回。美国要求中方将《民事诉讼法》第250条,修改为外国人提出诉讼申请必须在6个月内审结,但美国在同一类案件审理时,只规定了取证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并没有规定审结全案的时间,而且规定,如果取证4个月不够,可以再延长。美国不少知识产权案耗时3—5年,甚至10年才解决。美方要求中国在6个月内审结,在国际上是没有先例的。①
  2.美方要求中方修改法院经济案件的收费标准,被中方驳回。
  3.美方要求中国建立长期统一执法队伍,中方同意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执法小组。
  4.美方要求中国每季度向美方报告详细的执法情况,中方同意双方交换执法情报。美方要求中国主动检查各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大学使用计算机软件的状况并限期更换非法软件,中方只同意双方号召政府机构使用合法软件。
  5.美方要求在中国设立独资的音像企业,进行生产、复制、制作节目、销售其产品,中方只同意在音像方面可以成立合资生产、复制企业,不得进行出版、发行、销售。美方擅自出版发行和销售,将不利于中国宣传和舆论的控制。
  6.美方要求中国取消商标代理制度,中方同意扩大代理范围。
  7.美方要求中国海关对过境转口货物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被中方拒绝。
  中方也做了必要让步,主要在于市场准入纳入了知识产权方面的谈判,改变了过去坚持的立场。
  二、谈判破裂及贸易报复
  1994年12月,中美知识产权第七轮谈判在北京举行,美方代表在知识产权谈判中以如下两点威胁中方:其一,将对中国实行贸易制裁;其二,将不支持中国复关。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第七轮磋商因此破裂。
  1994年最后一天,美国政府以中国侵犯其知识产权为由,单方面宣布中国若不能在1995年2月5日前满足美方提出的要求,美方将对中国实施贸易报复。美国贸易代表坎特公布的这份报复清单中,列出了中国出口美国的电子、鞋、玩具、箱包等产品,总价值约合28亿美元,其报复方式主要是向上述产品征收100%的高额惩罚性关税。①
  就在劳拉?泰森作出以上发言两天后,中美谈判再次宣告破裂,中美之间未能达成协议。中方不能接受的美方“要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中国应限期修改有关法律;应关闭中国南方所有29家CD工厂;应按照美国要求组织执法检查,按季度向美国政府报告中方搜查次数、被查机构、查获商品和材料等。在市场准入问题上,中国不会开放,并且不少发达国家(例如法国),就坚决抵制美国音像制品无限制地进入本国,美、法之间至今未对音像制品的市场准入问题达成一致。至于在海关边境措施、保护计算机知识产权、版权认证制度以及行政部门的权限等方面,美方向中国提出的部分要求,连美国自己也没能做到①。中国认为这些“要价”,有些是对中国主权的无理干涉,有些则远远超出了知识产权范畴②。
  谈判破裂一周后,1995年2月4日上午,美国贸易代表坎特宣布,由于中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美国宣布对中国实施总价值约10.8亿美元的制裁。同时,为了使已经装船启运,但尚未到达美国口岸的中国进口商品(已被列入报复清单)不受影响,制裁措施将于2月26日开始生效。这一推迟贸易制裁的措施,是坎特巧妙的延迟手腕,为避免贸易大战提供了回旋的余地。
  在美方宣布制裁后,中方也宣布了反报复清单:(1)对于原产于美国的烟、酒、化妆品、CD盘、照相机胶卷、程控电话等征收特别关税(税率100%);(2)暂停进口产于美国的电影片、电视片及录像、激光视盘;(3)暂停与美国音像制品、商业软件联盟等的合作关系;(4)暂停受理美国音像制品制造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5)暂停受理美国化学、药品在中国提出的申请;(6)暂停与美国大公司正在进行的大型汽车合作项目;(7)暂停批准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投资公司。
  趁着双方贸易战还未打响的间隙,双方加紧了谈判。
  宣布制裁的同一天,坎特致函吴仪,建议2月13日再次在华盛顿恢复磋商,吴仪则于第二天复函,表示同意在北京恢复磋商。就在中美谈判的关键时刻,美国能源部部长奥利里女士率领着一个总统使命代表团抵达北京,吴仪会见奥利里部长时说:“中美贸易关系出现分歧,不足为怪,但重要的是要通过平等协商来解决分歧。”她说,奥利里部长在此微妙时刻率总统使命代表团访华,意味深长,特别随行的有大批美国企业家,这无疑会给中美经贸关系注入新的活力。奥利里部长对吴仪的讲话表示赞同。有外电对此评论说:在美国即将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的最后关头,有两位美国总统特使在北京紧张会谈,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美国人所用的仍然是最古老的办法:胡萝卜加大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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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第二章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第一阶段:1979—1992年
第一节 1979—199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第二节 《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续签及《中美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第三节 履行协议承诺及中国知识产权进步

第三章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第二阶段:1993—2001年
第一节 中美知识产权第二阶段争端及中美保护知识产权换文
第二节 遵守换文诺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三节 向世界贸易组织及《TRIPS协定》靠拢

第四章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第三阶段:2001年至今
第一节 21世纪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第二节 2001年以来中美知识产权交流
第三节 WTO框架下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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