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学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有些是高等教育大发展以后所面临的普遍性的问题,有些则是和法律发展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高等法学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短缺,存在就业瓶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失洽。
教学资源的短缺是高校扩招后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法学作为热门专业,这一问题也非常突出。社会上所反映的教学质量下降问题也与此有密切关系。目前高校中所遇到的许多问题并不是“改革”的问题,而是不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导致的。比如,课时安排,由于教室紧缺以及交通不便,常常安排一位教师三节课甚至四节课连续上,无论从教师讲授还是学生听讲的角度,都已经超越了人的生理承受能力,到了第三节特别是第四节时,教师已经身心疲惫,甚至不知所云,学生脑子已经饱和,不可能再接受或思考任何新的东西。现在的教学考核环节,往往以是否完成教学量为依据,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不看是否充分地利用了课上时间。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改变,盲目地搞“改革新措施”,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学质量下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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