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诗最要紧的是“感”,一肉体的感觉,一情感。把无论精神的肉体的亲身所感用诗的形式表出,不管是深浅、大小、薄厚。
读书是为的锻炼字法句法,最要紧的还是在实际生活上用功。宋以后文字功夫深,而实际生活的功夫浅了,所以觉得它总不像诗。学诗至少要有一半精神用于生活,否则文字部分好,作来也不新鲜。不过解决生活、分析生活固然伟大,也不是说文字就可以抛弃。
余在(王静安《“境界”说我见》)一节中曾讲诗之“因”与“缘”,作诗须因缘相应。欲使因缘相应(相合、呼应),须“会”。“会”有三义:
一、聚合。即日聚合当非一个,故必心与物聚合,不能有此无彼。如甜怎么成立的?若日甜在舌,而但为舌不甜,若日甜在糖,而但观之不甜,必二者相会,然后甜成立。诗心与笔合,然后有诗,即因借缘生,缘助因成。
二、体会。心与笔虽遇,无体会亦不成,糖遇舌甜之味始成立,然若无味觉(佛日味识),甜亦不能成立,等于未遇。故聚合后必须有体会。白居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赋得古原草送别》)四句,必其体会到此然后写出。
三、能。能者本能之意。本能不可解释。有体会而不“能”亦不成,如木头吃糖体会不出什么,人吃木头也体会不出什么,此即“能”。另,能有二义,一为学习之能,一为本有之能。
由此三义成“会”,由会始能相应。不能轻视物亦不能轻视心,二者缺一不能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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