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提倡“和”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儿女的共同心声,也是我们长期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为了实现这一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集结全体中华民族成员的力量。我们不仅要团结大陆范围内的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而且要团结几千万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由于受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政治观点、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会有所不同,但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身份不会改变,他们与祖国感情相通、血脉相连、文化共根。当年邓小平同志就曾说过:新时期构建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爱国是不分阶级的,爱国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尊重自己的民族,只要热爱自己的国家,尊重自己的民族;“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心向祖国,爱国主义觉悟不断提高”。中华优秀文化具有使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华人认同的内核和本质,由于文化的认同,海内外中华儿女能够产生血浓于水的亲情和亲和力,成为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的共同文化基础。2003年回到祖国定居的杨振宁先生回忆他获得诺贝尔奖时父亲杨武之去看他,给他写了两句诗:“每饭勿忘亲爱永,有生应感国宏恩。”谈到自己后来加入美国籍时,他说:“对一个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成长的人,做这样的决定尤其不容易,一方面,传统的中国文化根本就没有长期离开中国移民他国的观念,迁居别国会被认为是彻底的背叛;另一方面,中国有过灿烂的文化,她近100年来所蒙受的屈辱,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中都留下了极深的烙印。任何一个中国人都难以忘怀。”因此,提倡“和”的观念,增强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的感召力,也是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需要。
中国有句古话:家和万事兴。同样,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必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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