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分标准的确定
数字时代催生了“全媒体”的蔓延,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所有的媒介都可以传播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在所有媒介都使用同样的传播介质,可以传播同样信息的情况下,从媒介本身人手来分类会遇到不小的困难。因此我们不妨把受众的信息认知这个传播链的“末端”作为思考的起点,进行反向推导,以寻找更符合数字时代传播规律的媒介分类标准。
鉴于大众传播的发展历程让我们看到了影像传播在大众传播中一直处于决定性地位,因此可以考虑从受众的影像认知规律出发,制定媒介分类标准。在影响图像质量的因素中,显示器的物理参数会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改善,那么决定数字媒介图像质量的主要因素将是观众的心理因素,能够影响观众收视心理的因素主要有:屏幕显示面积、视场角、观视距离和观视环境。
屏幕显示面积主要是由终端形式决定的,而对于观视距离和视场角的要求只对大屏幕媒介终端才有意义(前面已经论证过小屏幕观众即使保证了最佳观视距离和视场角也无法取得临场感和震撼感),并且实际观视行为中的视场角和观视距离一般还会受到观视环境的制约。因此为了简化媒介划分标准,可以暂时忽略观视距离和视场角,只将屏幕尺寸与观视环境作为最基本的媒介类型划分标准。
1.以屏幕尺寸为标准的类型划分
鉴于屏幕尺寸只有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显示出大屏幕的优势,因此屏幕尺寸可以只用大和小的两极标准来界定。大屏幕和小屏幕之间的分界线,可以用工科研究结论“作为高清电视的画面面积至少必须达到8000平方厘米以上,才能有真正的临场感”为依据,将8000平方厘米(约53.87英寸)作为分类标准。大屏幕终端可以给观众以更好的视觉享受,而小屏幕带来的则是方便实用。因此屏幕尺寸小于8000平方厘米的称为小屏幕实用型,主要满足人们获取信息、认知社会的需求;大于8000平方厘米的称为大屏幕欣赏型,主要满足受众视觉审美的需求。
2.以观视环境为标准的类型划分
观视环境对影像认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保证最佳观视距离和视场角;是否具有安静、稳定的观视状态。因此本书把观视环境大致划分为无振动和干扰的户内环境与有振动和干扰的户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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