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首先对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场林权改革全部试点进行了实地调研,分析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改革的现状。研究表明,从目前改革现状看国有林权改革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显著,促进了社会资金向林业聚集,也促进了承包户对森林资源投工投劳,吸纳了部分劳动力,维护了国有林场社区的和谐稳定。但同时林场职工的收入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林改收益偿还了部分历史欠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林业局和国有林场的压力。其次,分析了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特征及实质。指出其特征表现在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非均衡性、产权契约的不完善性、国有林业职工的强参与性及地方政府的推动性。其改革的实质是赋权与规制、相关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新国有林权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适应相容间进行的博弈。再次,构建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评价模型。运用非参数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按照全面性、精简性、关联性、相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以及各决策单元在质和量上的要求,选取了有林地面积、在岗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资金投入4个投入指标,活立木总蓄积、国有林场产值2个产出指标,使用DEAP2.1软件基于投入导向的BCC模型对黑龙江省参与林改的11个国有林场和未参与林改的19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效率评价。研究表明,无论是综合技术效率、还是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参与林改的国有林场有效率均高于未参与林改的国有林场。最后,通过广泛的调研、座谈及讨论确定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制约因素:现行的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不合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林地林木流转体系不完善;林业投融资实行难;流转后经营者资金短缺;森林保险制度缺失;流转经营林地内的营林道路和防火等基础设施薄弱;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育缓慢。从经济扶持、法律政策、科技服务等方面提出林权改革的宏观政策,从森林经理、森林采伐、林权流转等方面提出了微观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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