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法律的模糊和历史与现实的错位造成了土地所有权表述.的逻辑漏洞,那么在现实中,双方都在努力撑大这种漏洞为自己带来的机会。随着土地市场行情的继续上涨,现实的巨大利益将进一步刺激原来失去土地的农民,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产权结构不仅不会这么轻易地在制度转型期消失,反而因与现实利益对接而继续存活在农民的土地认知之中。
在中国农村,从土地改革所形成的土地私有制,到农业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土地集体所有,再到分田单干后所形成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一连串的重大生产关系变化,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早就变得面目全非。如果不同时期的地权占有都能成为今天土地产权确定的依据,那么“一田两主”,甚至“一田多主”的现象将普遍存在。因此,在理论上,当下的土地确权便至关重要,其正是要终结这种土地产权多元的局面,进而建构一个全新的产权主体明晰的地权秩序。因为,只有清楚厘定了所有权和使用权,农地资源各有其“主”,人们的注意力才会从争夺、分配现有的资源转向增加生产。然而,国家确定农村土地权属的实践,却激荡起乡村社会种种旧有的历史纠葛,使得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乡村社会集中爆发。面对土地确权所引发的种种困境与难题,是“退”还是“进”,许多基层干部都承受着内心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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