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伟,1969年8月出生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91年获西南政法学院学士学位,1994年和1997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9月起至今任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曾经在德国Konstanz大学(1999)、芬兰Turku大学(2000)、德国Dresden大学(2001-2002)作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4月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杰出青年教师,2004年11月被评为北京市教工委师德建设先进个人。主要著(译)作有:《行政诉讼证据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工商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版)、《行政法》(三卷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2007年版)、《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主持或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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