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历来属于学术界争论的焦点。由于不同的文化传统、价值取向、法律观念、诉讼模式、司法实践状况等,世界各国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如果肯定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就会容忍侦查机关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有可能会侵犯公民或者被迫诉者的合法权益;相反,如果否定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就会妨碍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但有助于减少并杜绝非法取证行为。因此,无论世界各国如何确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都将面临着如何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我国的理论研究现状
作为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排除非法证据是刑事证据领域最重要也是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正如德国学者罗科信所言:如果说包括刑事证据制度在内的整个刑事诉讼法是一个国家宪法和法治化程度的测震器,那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是刑事诉讼法这部测震器上最为重要的装置,或者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法的测震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体现了一国刑事司法有多高程度的法治水平。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