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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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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17573
  • 作      者:
    姜明安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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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姜明安,汉族,1951年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等职。姜明安是我国恢复高考后北大招收的第一届大学生,上大学前当过农民、当过兵,进过“五七”大学学习;1982年北大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87年、1990年、1994年和2000年曾先后赴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进修或做高访学者。
  姜明安的主要研究领域是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其代表性著作有《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概论》、《法治的求索与呐喊》(三卷本)等,曾主编全国高校法学核心课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至五版)和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成果《行政执法研究》、《行政程序研究》等。姜明安先后出版著作60余部,发表论文100多篇,其多部著作、论文获省部级一等奖和二等奖。自1992年起,姜明安教授享受国务院为有突出贡献专家颁发的政府津贴。
  姜明安教授自1984年起即参加中国行政法重要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曾参与的主要立法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曾参与咨询、论证的重要立法有:《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农业法》,《气象法》、《统计法》、《体育法》、《银监法》、《国防法》、《民办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30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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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是姜明安教授近十年研究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成果的一个结集。作者认为,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二者具有密切的联系:法治思维决定新行政法,新行政法体现并促进法治思维。作者同时也认为,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二者的内涵、外延、要素、功能、作用毕竟有诸多不同,故《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对二者的研究大多是分开进行的,只有在少数场合下,作者才对二者同时进行综合研究。
  关于“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探讨了其概念、成因、影响因素及其与法律手段、法治方式、法治环境的相互关系,以及培养公权力执掌者法治思维和提高公权力执掌者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关于“新行政法”,《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研究了其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和发展趋势,特别探讨了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公法与公法理论对“新行政法”的影响,以及转型时期“新行政法”制度建设的目标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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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社会监管或社会性监管存在的问题很多,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网络虚拟社会秩序等领域,由于监管不到位、监管主体不作为、监管职能虚置等原因,导致大量侵犯消费者生命、财产权益,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的案件发生。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针对这些多发、频发的问题,在监管方面采取了一些强化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的严重性甚而继续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和改观。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监管没有因应社会转型而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创新,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监管主体的单一性没有因应社会转型而向多元性转变、转换,没有重视发展和推进各种行业协会、自治组织的监管和企业的自我监管。非政府监管虽然不能采取法律仅授予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和制裁措施,但是它们可以通过运用各种软法手段,给被监管对象施加各种经济的、舆论的和其他有形、无形的制约、压力,迫使监管对象遵守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则、标准。这些非政府组织采取的监管措施,虽然不及政府监管措施强硬,但在很多时候可能更为有效。如社会信用评级组织通过对企业信用和企业产品+服务的质量定期评级、发布,行业协会对所属成员执业情况的检查和遵守协会章程、规则信息的公布,消费者组织号召消费者对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企业的产品的抵制,环保组织发起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的抗议,等等,都可能起到政府监管难以起到的作用。在转型社会,各种社会矛盾、问题和违规现象不可避免地多发、频发,因应这种情况,社会监管必须转型:由单一主体的政府监管向多元主体的公民社会监管转型。
  (二)监管客体的偏经济性向偏社会性转变、转换
  西方国家的管制(规制)制度最早起始于“市场失灵”的经济危机,故其管制(规制)的性质和客体主要是经济性的,美国罗斯福时代的“新政”即是以一系列的经济性管制(规制)措施为基本内容。之后,反垄断和价格管制(规制)成为管制(规制)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经济学理论认为,当一个产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时,分配效率最大,社会资源被充分有效地使用。‘完全竞争,存在于‘当供应同类商品的生产者其数量很大,而每一个生产者所占有的市场份额又是很小,以至于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有能力通过改变产出来影响商品的价格’。”而“与完全竞争相对的另一个极端是完全垄断。……竞争的缺乏将会打击企业追求成本最小化的积极性,从而导致生产的无效率”。“政府管制由任何旨在解决开放自由市场缺陷的行为构成。政府管制尤其关心保护商业免于无情的、你死我活的竞争,阻止垄断的出现,保护消费者不被敲竹杠(尤其是由生产者和销售者定价的商品),也保护商业免于不安全产品和不公平的非法的商业手段。”“政府对企业的价格和利润进行规制,其最传统、最持久的理论根据就是‘自然垄断’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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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转型时期的法治
引言
发展、改革、创新与法治
再论法治、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
转型社会的社会监管机制转型
我国当前法治对策研究的重点课题与进路
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几点思考
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必须认真对待公民权利
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

第二编 新行政法与软法之治
引言
全球化时代的“新行政法”
新世纪行政法发展的走向
行政的“疆域”与行政法的功能
软法与软法研究的若干问题
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性质与作用
完善软法机制,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创新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正确处理的若干关系

第三编 公法、公法学与政治文明
引言
论公法与政治文明
构建权利、权力的法治化博弈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公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探析
正当法律程序:扼制腐败的屏障
程序正义与社会治理创新

第四编 转型时期的行政法制度建设
引言
扩大受案范围是行诉法修改的重头戏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
重视制度设计,保障《公务员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行政规划的法制化路径
改革信访制度创新我国解纷和救济机制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
突发事态下行政权力的规范

第五编 行政法的发展目标与路径
引言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路径选择
行政程序:对传统控权机制的超越
制定行政程序法应正确处理的几对关系
行政诉讼功能和作用的再审视
《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强制设定权研究
完善行政救济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
依法行政的重大进展与进一步推进的任务、措施
论行政裁量权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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