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佑海,男,山东省荣成县人,1954年7月出生,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民法学硕士。南京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境资源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土地资源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战略环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孙佑海同志长期从事环境资源立法工作。从1985年任职国务院法制局立法工作人员起,参加起草了1985年以来我国所有的环境资源立法工作,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循环经济法等。著有:《中国环境法》、《土地流转制度研究》、《循环经济与立法研究》、《法治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十余部著作和一百七十多篇学术论文。先后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循环经济法制保障研究”;司法部法学研究基金“电子废弃物立法研究”;科技部政策研究软课题“循环经济与体制创新研究”等科学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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