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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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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文人法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2307068
  • 作      者:
    林来梵著
  • 出 版 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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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来梵,法律学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法学》主编,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曾在国内外出版过著作若干。平时以“往返于书斋与学堂,出没于现实与理想”自况,并偶作现代诗自娱,感慨最深的一句为:“憔悴的人还在返回语言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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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内部容易产生叛逆的学问。当今中国法学中就存在着一种特别的品流,它游移于“人文”与纯正的“法学”之间,既倡言现代法治的精义,又寄托了传统文人的情怀,堪称“文人法学”。
  《法言传心:文人法学》就裒辑了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多年来所撰写的一系列颇具这种风味的文章,均为其学术随笔中的精选之作。各篇文笔清奇,理趣并蓄,许多篇什在章法上抽丝剥茧、层层推进,但最后话锋一转,一语切中要害。
  这也是一册立意隽永的法律人文读物。但凡关心中国法治命运,又或不乏人文情怀的读者,均可偷闲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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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来,作为灵长动物,人类最大的特点(或也可称优点)之一,便在于总体上具备了一种自我反思乃至自我超越的能力,包括对自我的成就所进行的反思与超越。在法的领域中,情形亦然。为了评价实定法,引导实定法,或改善实定法,人类社会往往也产生了种种超越实定法的各种有关“法”的观念,其中,所谓“应有的法”,或被称为“高次法”、“高级法”(Higher Law)等等,便是这种观念形态上的法。而这种观念形态上的法的产生与存在,也恰好可以满足人类社会中某一部分在前述的那种“特定的法秩序”下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主观意愿,即有利于他们去实现在该实定法体系下无法得到满足的利益诉求,而一旦这种观念形态的法直接进入现实的法律体系,成为法秩序的一部分,或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建立起某种审查实定法的制度(如违宪审查制度就是如此),情况则尤其如此。为此,高度重视形式理性的法律实证主义虽然对此类观念抱有戒心,但在历经了纳粹暴行之后,如吾人所知,从痛苦的沉思中警醒的德国法哲学家拉德布鲁赫,即曾经坦诚地认同了这种法的存在,其在不朽的杰作《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中的“超法律的法”,就是一种“超实定法的法”。而且,从世界文明史的宏大视野来看,其实不难发现,许多文化圈都曾产生过类似这种“应有的法”的观念,只是惟独在欧美部分国家,该类观念尤为发达,并得到高度的理论化而已,其典范便是自然法思想。
  然而,只要我等没有数典忘祖,那么也会发现,中国历史上其实也同样隐隐约约地存在某种类似“超实定法”的观念。孔子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无所措手足。”中国古代儒家所说的“礼乐”,即可谓是一种超实定法。日本现代学者根本诚先生在其《中国传统社会与其法思想》一书中,甚至提出了“中国式的自然法”这一说法,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把中国古代的法思想看成是可与西方自然法思想比肩的高峰,并对之抱持了多少有些高山仰止的态度。虽然他也十分清醒地看到了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局限,但毕竟还是摆脱不了我们中国部分学者更难摆脱的“皮格马利翁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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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代序:所谓“文人法学”

第一辑 环宪法学的随想
宪法的日偏食结构
宪法的肉身
“身体宪法学”入门随谭
宪政的风水

第二辑 法治愿景里的遐思
人类文明史中的法治
在一本书中眺望宪政的远景
中国需要西方式的法治吗?答本科生的一封信
苏格拉底与李斯之死
岳飞之死的历史现场
秋菊女儿的困惑
法律人的情人
法律与私奔
劝酒的意义
腐败散谈
网络是最大的一所学堂

第三辑 熬了规范主义的药言
谁是中国的施米特?有关陈端洪教授一篇文章的课堂评论
宪法学界的一场激辩
人民会堕落吗?与高全喜教授商榷
自由主义的败家女?
警惕法律实力主义
反思唯科学主义

第四辑 特别的思忆
从法律通往上帝的怀抱
坚忍的理想主义者纪念异国恩师烟中和夫先生

第五辑 杂言补拾
“学术幼稚病”的N个表现
教师节感言
皇皇正论,姑妄听之 课堂语录100条
编辑手记:借来法言传心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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