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校书郎
幸逢大平代,天子好文儒。
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
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
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
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
——白居易《常乐里闲居偶题》
白居易这首诗,是他在长安京城的秘书省(皇室图书馆)任校书郎时写的。“小才难大用”当然只是谦词。实际上,他二十九岁考中进士。贞元十八年(802)冬,他三十一岁时,又参加吏部的书判拔萃考试,次年春上榜,接着马上被授以校书郎,不必守选。唐代进士及第,又以书判登科的人极稀少,绝对是当时最卓越、最杰出的精英,不能说“小才”。校书郎的生活很舒服,可说是美职。他有“茅屋四五间”,有一匹马和二个仆夫服侍,足以羡煞许多今人,还有“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这是他的第一个官职。
大略而言,唐代士人释褐任第一个官职,主要有两条路可走:(一)到州府任参军,或在外县任县主簿或县尉。中晚唐更有人到外地幕府任推官、巡官等职,如韩愈;(二)留在长安京城任校书郎、正字。第一条路比较普遍。第二条路则可能需要更高的资历,如白居易的例子。在这几个释褐官职当中,校书郎和正字都属京官,掌校理典籍等工作。唐人一般重京官,轻外官。因此,校书郎和正字的地位,又比外州府参军、外县主簿和县尉等更为清贵。
在唐代史料中,校书郎又比正字常见。比如,贾岛(779—843)的集子中,只有一首诗是送给某正字的:《送董正字常州觐省》,但寄送校书郎的,却有七首之多:《送张校书季霞》、《送裴校书》、《过唐校书书斋》。《酬姚校书》、《送韦繇校书》、《送李校书赴吉期》以及《滕校书使院小池》。这种现象也见于其他文人如姚合、白居易和韩愈等人的集子。笺注这些唐诗的现代学者,一般只引《通典》或新旧《唐书》职官志中的简短描写来注解此官,仅止于平板、静态的考索。至今为止,笔者也没有见到有任何学者对校书郎做过通盘的考释。因此,本章打算结合唐代诗文、正史材料、石刻碑文以及《通典》、《唐会要》等政书,全面探讨校书郎的各个面貌,以求做个周全、动态的研究。一般而言,史书上的材料大多枯燥无趣。唐代诗文则比较生动、立体,正好可以补史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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