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的问题是:房屋破旧,无力维修,不少老医院年久失修,破损更为严重,已无法修理,需要重建:仪器设备陈旧落后,不能更新,连常规设备也不配套;被服家具破烂,卫生状况很差,许多城市大医院都没有住院病人穿的衣服,许多地、县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服都保证不了,许多公社卫生院只有一个光板床,被褥都没有,全靠病人自带,卫生条件没有保证;医疗、生活用房十分困难,全国每年需要住院的病人5000万,但医院只能收容2500万人次。
这便是20世纪80年代公立医院改革的背景。1979年,时任卫生部部长钱信忠指出,“卫生部门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这句话奠定了80年代初中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基调。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国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上没有跳出“放权让利、放开搞活”的框框。1979年4月28日,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国家对医院的经费补助准备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制度”,赋予公立医院重要的结余留用的“剩余索取权”,即将包工资的办法,逐步改为按编制床位实行定额补助的办法。
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筹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要“扩大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的自主权,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实行干部聘任制和工人合同制”,同时,改革收费制度,对一些应用新仪器、新设备和新开展的医疗诊治服务项目,按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医疗条件后的医疗单位,其医疗收费可以适当提高,病房可以分等级,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对集体和个体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可以放活一些,使它们能够有利可图。11在后来的几年中,医院改革主要体现在:实行承包经济责任制;改革医院领导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实行以定员定编、干部职工聘任合同制、严格考勤并与工资奖金挂钩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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