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治理体系的碎片化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的问题。
(1)公民之间关系的断裂即社会的原子化问题。社会原子化是社会剧烈变迁过程的结果。它是指“由于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联结机制——中介组织的解体或缺失而产生的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状态和道德解组、人际疏离、社会失范的社会危机”。社会原子化的实质是中间组织的缺失导致社会失灵,其主要表现是个人间、群体间社会联系薄弱,社会纽带松弛,人际关系疏离,陷入利己主义的小圈子;个人与公共领域的疏离,使个人直接面对国家、政府和社会;社会规范失灵,社会结构“碎化”,各种社会制约因素趋于消解。
(2)公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断裂。这主要表现在:①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陷入某种“无政府状态”的状态,政府权力缺位、失效、失控和不作为等情况非常普遍,助长了各种不公平现象的滋生和蔓延;②一些政府官员背离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政府部门成为特殊利益的工具,权力的滥用和不作为非常普遍,尤其是与民争利造成了尖锐的官民冲突,也导致了严重的双边信任危机;③政府信息不透明,政策过程黑箱化,利益表达机制不畅通,公民表达的效率低,甚至还遭到打击报复,缺乏影响政府及其官员的压力机制和问责途径。
(3)政府内部的割裂是指政府的碎片化问题。政府是建立在专业分工基础之上的职责体系。分工体系的高度发展最终形成了分割管理的模式。政府的碎片化是指行政业务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各地方政府之间、垂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各行政层级之间普遍的分割状态,主要表现是机构林立、权责分割、功能重叠、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等;中国政府的碎片化主要包括组织价值、权力和资源配置、政策过程的碎片化三个方面;而基层政府的碎片化问题尤其突出,其中主要是指价值、体制、政府职能和预算制度的碎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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