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在《人类本性和社会秩序》中写道,“哲学常告诉我们,善的各种形式不过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对于自由、进步和正确这些概念,这个观点是非常实用的。因此,自由可以被看作是体现在个人方面的进步”。同理,笔者认为进步也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正义”、“至善”、“善”等正是进步这一事物的不同侧面。而且,事实上进步主义政治思潮对公共利益与公民福利诉求,一定意义上正是源自古希腊罗马的民主与自由的观念。
古希腊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假定世界是变动不居的,认为整个自然可用一些非常细小的微粒的运行来解释,这些微粒的动态原则上是可预测的,只是人类事实上没有能力去预测。阿那克西曼德把变化与多样性看作是真实;色诺芬尼(Xenophanes)感到变化是现实中的唯一恒常;赫拉克利特指出,“一切皆流,一切皆变”。不过,除了赫拉克利特和色诺芬尼这些少数人外,多数希腊人认为恒常是真实,变化乃为虚幻。德谟克利特还提出一条定律,即“只有以最少量的痛苦而为最大多数的人民获得最大量的幸福才是有价值的”。继而,希腊智者学派的普罗泰哥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他认为人生短促,不能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研究任何神明的可疑的存在上,应该把目标定位于使生活更美好。苏格拉底进一步宣扬说,“人的看不见的良知才是(或应该是)万物最后的尺度,塑造我们命运的并不是神明而是我们自己”。这种对人以及对幸福的强调,正是现代“进步”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杰里米·边沁(JeremyBentham)曾提出“最大幸福”原则,即无论在私人与公共层次、道德与政治层次,凡产生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行动,就是好的行动。这与普罗泰哥拉的思想几乎如出一辙。
在古希腊零星的进步火花还体现在对“民主”、“自由”、“正义”、“善”以及“城邦”等观念的探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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