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为他所遭损失的补偿,这称为报复制度。①(2)集市营业规范。集市形成初期,交易时间较短,后由于一再的特许,集市交易逐渐延长,集市交易规范也逐渐形成。有关交易时间、征收税制和税率、度量衡标准、治安、兑换钱币、收缴管理费等方面,每一集市都形成固定的惯例或明文加以详细规定,有些集市的部分交易规范还相互通用。如著名的香槟集市规定,正式集市之前,商人有8天的准备期,用以租货摊位并陈列商品,准备期不需纳税。正式集市开始后,第一阶段交易布匹,第二阶段交易皮革,第三阶段交易种类繁多的可使用衡量与尺度的杂货,每一阶段均为10天,集市结束后5天内允许商人清理货物、结清账目及在契约上加盖印章。集市的早晚开闭市时间及交易货物更换期都由警卫官摇铃通知.此外,还设立了集市监督、集市书记管理和指导集市营业,另有监印官、代书人各执行一定的事务,这些人员大多数受当地贵族控制。(3)票据制度。西欧中世纪商业活动中广泛采用的票据制度对后世的影响非常重大,它的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到近代,甚至被沿用至今。票据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内容的一种有价证券,它的出现和发展是以信用为基础,具有清楚、便利的特点。早在古希腊及古罗马时代,商人为避免携带现金至较远地区的风险及清兑现金的不便,就已开始使用票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