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引王世贞日:“秦始之恶极矣,然其创制立法可纪也。称皇帝,罢经置守令,即王族懿亲,无尺土之奉,岂不亦廓然大公哉!”
又引王世贞日:“秦始皇时,李斯所撰《峄山碑》,三句始下一韵,是《采芑》第二章 法。《琅邪台铭》一句一韵,三句一换,是《老子》‘明道若昧’章法。”
又引王应麟日:“箝语燔书,秦欲愚其民,而不能愚陈涉。指鹿东蒲,(赵)高欲愚其君(二世),而不能愚子婴。”
又引邵宝日:“当是时……(李)斯、(赵)高矫诏之谋,(胡)亥实听之,非弑(扶苏)而何?(胡)亥不听,(李)斯、(赵)高未必能行也。(胡)亥之听,利害惑之也。自古弑君父,孰非惑于利害者。”
又引杨循吉日:“二世即位,诛大臣及诸公子,致宗室振恐。复作阿房官,致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暴虐益炽,愈速诸侯兵矣。太史公叙(陈)胜等起兵,在‘用法益深刻’句后,有深意在。”
王夫之《读通鉴论》:“世其位者习其道,法所便亡;习其道者任其事,理所宜也。法备于三王,道著于孔子,人得而习之。贤而秀者,皆可以奖之以君子之任而长民。圣人之心,于今为裂。选举不慎,而贼民之吏代作,天地不能任咎,而况圣人。未可为郡县咎也。若夫国祚之不长,为一姓言也,非公义也。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者,私己而已矣。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孙以长存,又岂天下之大公哉!”
“秦始皇之宜短祚也不一,而莫甚于不知人。非其不察也,惟其好谀也。托国于赵高之手,虽中主不足以存,况胡亥哉!汉高之知周勃也,宋太祖之任赵普也,未能己乱而足以不亡。建文立而无托孤之旧臣,则兵连祸结而尤为人伦之大变。徐达、刘基有一存焉,奚至此哉?虽然,国祚之所以不倾者,无谀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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