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看,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美学对美的主观性的日益关注,对美的追问逐渐转向对美感的考察,而对于美究竟在客观还是在主观的看法也越来越多元化。试图在更宽泛的学术视野中调和各种不同观念的理论诉求也成为一种趋势。这实际上也表明,任何偏执一方的理论观点可能都无法涵盖、认识和揭示美的全部奥秘。
3.美的辩证法
如上所述,在西方美学史上,美的客观性与主观性都在不同时期得到过特别的关注。在实际的理论探讨中,也不乏有人只将其中一个方面作为自己的全部理论依据。但毫无疑问,时至今日,美只在客观或只在主观的绝对化的主张一般都会遭到摒弃。原因很简单,如果美仅仅是一种客观化的存在,或一种物质对象本身的客观属性,它将变成与人无关的东西,这将无法解释审美活动中与美的观念有关的各种复杂现象。事物的美,与事物的形状、色泽、味道等等,都需要通过人的感官机能来把握,即便是后者,也是人类在后天习得的过程中达成的共识;更不要说对美的体验是如此因人而异。离开作为主体的人,美将无从谈起。同样,如果美仅仅与主体有关,那么美将可能变成一种无缘由的主体内心活动,最终将落入不可名状的虚无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窠臼之中。事实上,自古希腊以来,试图以一种相对辩证的立场来调和这两者的理论反思,一直都以各种方式存在着。尤其是在启蒙运动时期,伴随着美学学科的逐渐确立,这种反思越来越成为一种理论模式,使得美的辩证关系得到充分的探讨。以下,我们以狄德罗、康德和黑格尔三位在西方美学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的思想家为例,对此作一点简要的说明。
李普斯在《当代美学》一书中,将狄德罗的《论美》一文视为“美学的里程碑”,是有充分道理的。狄德罗在文中以“关系”为关键词,试图对既往关于美的观念进行提炼。所谓关系,至少涉及具体事物内部的关系结构、不同事物之间的相对关系、事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象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它由此可以被分为实在的关系、察知的关系以及虚构的关系,相应地,美也可以分为实在的美、见出的美和虚构的美。在以“美在关系”为命题的美学讨论中,狄德罗试图将对象、环境和主体之间的复杂构成关系进行美学层面的说明。总体上,狄德罗是希望用这一概念来概括美感形成的一切主客观条件。以此为起点,他在美学上提出的“情境论”、“整体论”等思想,也都带有较为显著的辩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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