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证验证较多,理论阐述较少
我们的文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某种格式在哪一时期得以形成的,而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史料的研读找到例句来验证某一种假设。在进行史料验证时,我们的研究发展出了很多可供选择的方法。比如:除了带着固有的格式特征在史料中寻求佐证,我们还可以抛弃固有定义,诉诸于上下文来判定某一格式是否是动结式;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提出新的判定标准来检验某一格式是否是动补式。
当然,理论的验证是必须且必要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研究就要在验证以后戛然而止。可事实却是,有很多的研究并没有在验证以后更深一步地去进行后续的追踪,缺乏连贯性。而且,我们的研究也仅仅是停留在事实描述的表面,没有归纳出关于某一格式的理论成果,也就缺乏理论的探讨,从而使相关研究丧失了可能会在更大范围内适用的机会,忽视了这一研究可能会对其他相关研究所具有的指导意义。而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在研究某一格式时尝试新的研究方法。比如,肖贤彬(2008)所提出的上下字的语义差虽然缺乏他所追求的客观性,并且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探讨,但至少这一理论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3)自主研究居多,理论指导较少
纵观上述讨论不难看出,之前的研究很多都是自主进行的,很少借助于某一理论作指导。汉语研究在很长的时间内照搬西方语言学理论,试图在西方语言学的框架下解释汉语。事实证明,汉语有自己的特质。徐通锵(2000前言)主张“立足汉语的研究,用一个特定的视角去梳理和总结语言学研究成果”,这样一方面发展出独属于汉语的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对于我们研究其他语言也有很大的协助。
我们不提倡在汉语的研究上生搬硬套西方的语言学理论。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研究汉语时可以不顾现存的研究成果。事实证明,有很多的理论对于我们更清晰地认清语言事实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如,施春宏(2004)应用配位理论来探讨动结式的历时演变就具备很强的解释力。同时,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对我们也有很大的实践意义。因为汉语并不是孤立于世界其他语言之外,它与任何一种语言一样,具备人类语言的一些共性,如果我们能够借鉴这些研究成果,可能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牛顺心(2007)的研究发现汉语中的致使句也大同于类型学意义上的类型。
(4)立足于不同的研究层面,缺乏统一的范式
与致使关系相关的格式的多样化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曾经提到,汉语中有很多格式都与致使句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而且,很多不同的名称其实指的是同一种语言格式。大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出发点,着眼于自己所研究的领域,忽略了其他领域所正在进行的研究或者已取得的成果。因为如此,在同一问题上,大家的意见分歧可能走入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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