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制宪权与根本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18058
  • 作      者:
    陈端洪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收藏
作者简介
    陈端洪,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著有《宪治与主权》(2007)等作品。
展开
内容介绍
    《阅读公共空间:制宪权与根本法》是《国家主权与反分裂的宪法理论研究》的部分成果。《阅读公共空间:制宪权与根本法》收录的文章紧紧围绕一个核心概念——制宪权。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政治学者和一个宪法学者关于制究权的对话;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的人民制宪权;论究法作为困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等。本书的每一篇论文,均在北大的课堂与公开讲座上宣读过。
展开
精彩书评
    从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br>    ——卢梭
展开
精彩书摘
    良性违宪是个亦褒亦贬、无可奈何的说法。在本质上,“良性”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为“宪法的局部之恶”,这指的是宪法部分规范与国情的不适应和滞后性。宪法学没有洞察到中国制宪权、修宪权的双重代表制,从而不赋予执政党的政策制定程序以宪法学意义。其实中央制定一个新政策或提出一个新的说法,也是有它自己的程序的,只是宪法学不将它纳入知识范围,眼里只有宪法文本罢了。郝铁川教授的文章提到的地方政府的一些违宪行为,其中有些是经过中央批准的或认可的。那些没经批准的违宪行为,是真正的违宪行为。人民主权的双重代表制本身内含空间与时间的裂隙,良性违宪的“违宪”一词是规范主义对这个裂隙间出现的具体政策与宪法规范不一致的现象的描述。这是双重代表制固有特征的现象化。<br>    制宪权代表机构的常在有三大优越性:第一,把制宪权集中起来,由一个经常性的代表机构感测、吸收社会的创造力,发动社会进行制度革新,防止社会的创造力演变为对峙的政治力量,维护了执政党的权威;第二,随时敏捷地以政策方式做出具体回应,争取了社会进步的时机;第三,契合改革的实验主义精神,既放开胆子,也力求审慎。<br>    ……
展开
目录
序言<br>一、一个政治学者和一个宪法学者关于制究权的对话<br>二、人民必得出场——卢梭官民矛盾论的哲学图式与人民制宪权理论<br>三、人民既不出场也不缺席——西耶斯《第三等级是什么?》中的民族制宪权理论<br>四、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的人民制宪权——论1949年《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建国宪法的正当性<br>五、论究法作为困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