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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166158
  • 作      者:
    于志刚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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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司法部2007年度国家政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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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于志刚,男,1973年5月生,河南洛阳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法学硕士学位(1998)、法学博士学位(2001)。2002年至200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2004年至2005年在英国牛漳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从事刑法学研究。2001年7月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先后为讲师(2001)、副教授(2002)、教授(2006)。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出版《刑法总则的扩张解释》、《论犯罪的价值》、《刑罚消灭制度研究》等个人专著10余部,翻译《芬兰刑法典》等外国刑法典10余部,合著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参加省部级科研项茸1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多次省部级奖励。2007年入选教有部“新静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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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以“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及其立法对策”为研究方向。共同犯罪由于是多个主体犯罪合力的有机结合,往往能进发出更大的反社会能量,网络共同犯罪同样如此。另外,网络共同犯罪由于异化现象的存在,它比传统的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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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网状结构的意思联络在共同犯罪中是最普遍的意思联络表现形态,它只表明了共同犯罪人之间意思联络的物理形态,在网状结构的意思联络中,仍然区分出组织犯、实行犯以及主从犯来。第二种结构是链式结构的意思联络,就像一条铁链,环环相扣,相邻的两个环之间有着勾通和联系,每一环只与上下两个环形成联系,与其他环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但是整体上形成了完整的犯意联系和犯意传递。第三种结构是扇形的意思联络(也即“辐辏型”的意思联络),扇形的圆周边缘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而扇形的中心是共同犯罪的组织犯或者教唆犯,相当于扇柄,它是犯意源发的核心,也是每一根扇骨的内侧终点的交集,而扇骨则是实行犯与组织犯或者教唆犯之间的意思联络,每一根扇骨的外侧终点就是实行犯或者帮助犯,扇形结构的意思联络多发生在犯罪集团之中。应当指出的是,扇形结构的极端形式也可以称为伞形结构,就像一把伞,每一根伞骨只与伞轴发生联系,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伞形的中心是共同犯罪的组织犯或者教唆犯,相当于伞轴,它是犯意源发的核心,也是每一根伞骨的内侧终点的交集,而伞骨则是实行犯与组织犯或者教唆犯之间的意思联络,每一根伞骨的外侧终点就是实行犯或者帮助犯,伞形结构的意思联络也多发生在犯罪集团中。
  网络空间中的共同犯罪,尤其是聚众性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多以单向的扇形结构形态出现,而且在犯意联络上表现出了很强的模糊性与松散性;而已经形成“产业链”的违法犯罪,在每一个单独链环上往往呈现出的仍然是扇形物理结构,但是,在整体产业链上则呈现出一个宏观的链式结构。笔者认为,对于网络共同犯罪意思联络的认定,理论上没有必要拘泥于是相互沟通还是单向沟通,关键是考察意思联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考察在此种不完整的意思联络下能否形成完整的共同故意。
  二、网络共同犯罪中的犯罪行为独特性
  共同犯罪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共同实施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犯罪行为。①网络共同犯罪行为,在行为发起、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具有较之传统共同犯罪显著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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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及其反思
第一节 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背景分析
一、“异化”一词的内涵解读
二、网络虚拟性的再认识:从“现实的虚拟性到“虚拟的现实性”的转变
三、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真正背景:网络空间的代际差异
第二节 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原因解读
一、第一个原因:网络犯罪“产业链”的出现
二、第二个原因:网络违法行为尤其是群体性违法行为的激增
第三节 网络空间中共同犯罪的结构性异化及其评价
一、网络共同犯罪中的犯意联系结构及其思索
二、网络共同犯罪中的犯罪行为独特性
第四节 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理论和立法回应
一、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理论回应
二、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立法回应

第二章 黑客学校的刑法分析(上)
第一节 前序性说明
——背景介绍和概念界定
第二节 黑客学校的事实分析
一、黑客学校概述
二、黑客学校的概念、形式与特征
第三节 黑客学校的现实性刑事责任分析之一:以传授犯罪方法罪为视角的尝试性解决方案
一、理论基础——对传统理论中“犯罪方法”的反思
二、理论展开——“黑客技术”的刑法定性
三、理论引申——黑客学校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初步论证
四、理论转型——犯罪异化场景下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再次论证

第三章 黑客学校的刑法分析(下)
第一节 黑客学校的现实性刑事责任分析之二:以犯罪竞合为视角的尝试性解决方案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与帮助犯的竞合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竞合
第二节 黑客学校的可能性刑事责任分析:以自身组织形态为视角的尝试性解决方案
一、黑客学校是否构成犯罪集团
二、黑客学校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第三节 黑客学校的整体刑事法的展望
一、价值取舍——黑客学校的刑事政策意义
二、立法更张——信息时代的革新发展
三、司法变通——法益保护的短期兼顾

第四章 网络空间中帮助行为的刑法学思考
第一节 网络空间中的共同违法犯罪行为的总体思考
一、网络空间中的共同违法犯罪行为的诱因
二、网络空间中的共同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网络共同违法犯罪行为之网络帮助行为概述
一、网络帮助行为的概念及其性质
二、网络帮助行为的种类划分
三、网络帮助行为的产生原因分析
第三节 网络帮助行为的现实性刑事责任:网络帮助犯罪行为的刑法考量
一、网络帮助犯的性质界定
二、网络帮助犯的成立条件
三、网络帮助犯的特殊情形
第四节 网络帮助行为的可能性刑事责任:网络帮助违法行为的刑法规制
一、网络帮助违法行为的内涵、认定及其表现形式
二、网络帮助违法行为入罪化建议及其理论依据
三、网络帮助违法行为入罪化的具体考量
四、网络帮助违法行为入罪化的域内外立法现状考察
第五节 网络帮助违法犯罪行为背景下刑法角色的反思与重构
一、法律在建设网络秩序中的角色判断
二、传统刑法面对虚拟空间挑战的自我跟进
三、网络帮助行为的刑事法思索

第五章 共同犯罪视野中的木马侵入及其后续行为
第一节 木马概述
一、木马工作原理及侵入方式分析
二、对木马侵入及危害的实证分析:
以常见的Trojan-PsW木马为例
第二节 木马侵入行为的入罪化及其论证
一、木马侵入行为的入罪化论证之一:从社会危害性角度的考察
二、木马侵入行为的入罪化论证之二:与传统侵入行为的比较
三、木马侵入行为的入罪化论证之三:从现有刑法条文包容性角度的思考
第三节 木马侵人的后续行为分析:以贩卖“肉鸡”为例
一、“肉鸡”概述
二、从刑法总则角度的思考:能否以共同犯罪的思路处理贩卖行为
三、从刑法分则和刑法解释角度的思考:能否以对待赃物的思路处理贩卖行为
第四节 木马侵入及其后续行为的立法完善性思考
一、木马侵入行为的立法完善性思考
二、木马侵入后续行为的立法完善性思考
三、由木马侵入现象引发的刑法整体性思考

第六章 黑客产业链的刑法分析
第一节 黑客产业链的事实概述
一、黑客产业链的发展现状
二、黑客产业链的运作模式
三、黑客产业链的特征分析
第二节 黑客产业链的刑法学思考
一、黑客产业链的性质分析:以社会危害性为视角
二、黑客产业链的性质分析:以共犯理论为原理
三、黑客产业链入罪化的紧迫性分析
第三节 打击黑客产业链的刑事立法完善建言
一、黑客产业链的入罪化模式分析
二、黑客产业链中可入罪行为分析
三、黑客产业链入罪化的立法建言

第七章 共同犯罪视野下的ICP和ISP的犯罪行为分析
第一节 ISP和ICP的概况介绍
一、ISP和ICP的含义
二、ISP和ICP为何受到法律的关注
三、ICP和ISP的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的纠葛以及需要厘清的问题
第二节 ICP的共同犯罪及其异化
一、前提:ICP构成共同犯罪的相关义务界定
二、分析:ICP可能构成的共同犯罪
三、ICP的共同犯罪的异化以及立法对策
第三节 ISP的社会危害行为以及共同犯罪的异化
一、ISP是否因为传播他人发布的违法犯罪内容而构成犯罪
二、ISP的共同犯罪形态分析之一:破坏或者规避技术措施或者权利管理信息的共同犯罪行为的分析
……
第八章 网络群体违法行为的入罪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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