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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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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西顿动物小说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20063819
  • 作      者:
    (加)欧.汤.西顿(E. T. Seton)著
  • 出 版 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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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顿动物小说》的作者西顿不但是一位大师级的动物小说家,也是一位大师级的擅画动物的画家。他的动物画既有科学家的严谨精神,又有艺术家的诗意。西顿的语言风格简洁、硬朗,读他写的动物故事真的很像读传记故事。他常年观察动物,对动物学也深有研究,并参与过百科全书的编撰工作,完全有理由把他的动物故事看作一种特殊的野生动物手册。就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而言,在动物小说领域,到目前恐怕还找不到第二位可与其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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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T·西顿,(1860-1946),出生于英国,后于1866年全家移居到加拿大。他是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起初学自然科学,后来到法国学写生画。他迷恋大自然,回到加拿大后,在草原地区住了很久,对动物的生活作了详细的观察。后来他根据这些素材创作出许多动物故事,还亲自为自己的作品画插图。他的动物故事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忠实于动物的生理特征和生活习性。这些特征,主要不是从教科书中来的,而是从草原、森林中亲眼目睹来的,所以是活生生的。他是主张生态保护的,所以他对各种动物不免抱有某种感情,这在他的作品中不时地有所流露。即使他为自己的作品集所起的书名,也反映了这一点:《我所熟悉的动物》、《动物英雄》等。他的许多作品,早有法、德、日、俄等文字的译本问世,受到了世界各国广大读者的欢迎。《狼王洛波》是西顿动物故事中最出名的一篇。它向读者展现了大草原上一只强壮出众,既残暴又机灵的狼。同时,通过故事,提供了草原环境、动物习性、捕猎技巧等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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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西顿动物小说》的作者西顿有两种身份:画家和作家,但这两种身份都围绕着相同的主题:动物。他天生喜爱动物,年轻时就开始观察、调查野生鸟兽,所以笔下的动物描绘生动,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他的作品一直是喜爱野生动物者必读的经典。本系列包括《狼王罗伯》《雷鸟红领子》《蝙蝠阿塔拉》《塔克拉山的熊王》《公鹿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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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温尼伯狼<br>    一<br>    1882年,在那场特大风雪中,我头一次遇到温尼伯狼。3月中旬,我离开圣保罗,越过草原到温尼伯,原本希望在二十四个小时内到达那里,谁知“风暴国王”另有计划,向东部刮来鹅毛大雪,狂风暴雪持续下了好几个小时。我从未见到过这样的风暴。整个世界都裹在雪中,雪,雪,雪,那旋转的雪花,刺骨的雪花,刺人的雪花,飘动的雪花,奉那些柔软如羽毛、纯洁无瑕的细小晶体的命令,喘着粗气的巨大发动机被迫停下来。<br>    雪花盘旋,姿态优美。许多身体强壮的人拿着铁铲,来到那些妨碍我们通行的雪堆旁。一个小时后火车就能够通过了,但结果却是陷入了远处的雪堆里。这种工作枯燥乏味,日复一日夜夏一夜,火车一次次陷进雪堆里,我们自己一次次将雪铲除,而大雪仍旧旋转飘洒,在我们四周玩耍。<br>    “到爱默生需要二十二个小时,”那个官员说。可是,铲雪铲了将近两周,我们才到达爱默生,到达了白杨木地带,在那里,因为有灌木丛,大雪没有堆积到一起。其后,火车行驶速度很快。白杨林越来越茂密。我们行驶了数英里,穿过那密实的森林,也许还穿过了一块开阔地。靠近温尼伯的东部郊区圣博尼费斯时,冲过五十米宽的一块林问空地,在那空地中间出现了一群动物,他们震撼了我的灵魂深处。<br>    眼前的情景一览无遗:一大群大大小小的狗,黑色的、白色的、黄色的,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上下起伏,大略围成了一个圆圈;在圆圈的一边有一只小黄狗,直挺挺地躺在雪里;在圆圈的外围有一只身材硕大的黑狗,四处跳跃着,吠叫着,不过却一直处于这群移动的乌合之众的后面。在这群狗的中心是一只冷酷无情的大狼,那些狗将他团团围住。<br>    是狼吗?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头狮子。他站在那里,孑然一身,坚决果断,神情平静,颈毛竖起,四腿稳固地撑住了身体。他一会儿扫视一下这边,一会儿扫视一下那边,随时准备从任何方向发动进攻。他的嘴唇上翘,看起来像是轻蔑敌手,但我宁愿说他露出牙齿,发出战斗的咆哮。相形之下,那只长相像狼的狗应该感到惭愧,他率领着狗群,向里猛冲,无疑是第二十次冲锋了。可是,那个巨大的灰色身影一会儿跳向左,一会儿跳向右,那可怕的嘴猛咬、猛咬、猛咬,除此之外,那个孤独的斗士没有发出任何别的声音,但是不止一个敌人发出了死亡的叫喊。那些狗又一次向后跳去,只剩下他像先前一样雕像般地站在那里,毫不驯服,鄙视着所有那些狗。<br>    此时,我多么希望火车陷进一个被风刮起的雪堆里啊,就像此前那样,因为我满心同情那只灰狼,渴望前去帮助他。但是,那积雪深深的林间空地一闪而过,白杨树的树干遮住了视线,我们向前驶去,朝着旅行的目的地飞驶而去。<br>    这就是我看到的全部情形。看起来微不足道,不过,没过多少天,我就清楚地知道了,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有幸看到了一个稀有而奇妙的动物,他正是名声远扬的温尼伯狼。<br>    这只狼的喜好很奇怪,他喜欢城市胜过乡村;他放过绵羊,却将一条条狗咬死;他总是单独出来猎食。<br>    在讲述“狼人”(有些人这样称呼他)的故事时,虽然我说到的这些事情是本地人所熟悉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城市的许多市民对于这些事情却是闻所未闻。<br>    大街上的那个自鸣得意的店老板原先就几乎没有听说过他,直到后来有一天,在屠宰场发生了那最后的一幕后,那巨大的尸体被抬到海因动物标本剥制商店,在那里被制成标本,再往后在芝加哥的世界展览会上展出;唉,1896年的那场火灾将马尔维初级中学化为灰烬,标本也毁于火灾。<br>    二<br>    1880年6月的一天,长相英俊的费德勒?保罗当时似乎正拿着枪,在基尔多南附近那树木繁茂的红河两岸巡游。他是个混血儿,什么事都干不了,宁愿打猎而不愿意干活。他看到从河岸的一个洞里出来一只灰狼,便偶然开枪打死了那只狼。他把自己的狗派到洞里去,确信没有别的大狼在洞里后,便爬进了狼窝。令他大为惊愕和高兴的是,他发现了八只幼狼,相当于获得了九份奖金,杀死一只狼的奖金是十美元。那是多少钱呢?肯定是一大笔钱了。在那只黄色杂种狗的帮助下,他精神抖擞地用一根棍子将那些小狼崽一个个打死,只留下一只。关于一窝狼里的最后一个成员,流传着一种迷信说法,杀死它不吉利。于是,保罗拿着那只老狼的头皮,连同那七只小狼崽的头皮,带着那活着的唯一一只狼崽,到城里去了。<br>    拿到猎狼奖励金后保罗出人酒家,那位酒馆老板获得了用那些狼的头皮换来的钱,也很快得到了那只活狼崽。狼崽被拴在一根链子上长大了。他长得胸部发达,牙齿尖利,城里的猎犬哪个也赶不上他。他被养在院子里,供顾客们取乐。这种娱乐活动通常的做法是把这个俘虏当成一只只狗的诱饵。有好几次,那只幼狼被咬伤、打伤,差点儿死了,可是,他又活了过来。日复一日,愿意挑战他的狗越来越少。他的命硬得不能再硬了。在他的全部生命里,他只得到一丝温情,那就是他和酒吧老板的儿子小吉姆之间发展起来的友谊。<br>    吉姆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任性的小淘气。他喜欢那只狼,是因为他咬死了曾经咬过自己的一条狗。从那时起,他就喂养那只狼,把狼作为自己的宠物,那只狼也回应了他的善意,允许他随意对待自己,别人可不敢去冒那个险。<br>    吉姆的父亲不是个模范家长。通常情况下,他溺爱自己的儿子,不过有时他会勃然大怒,为了一点小事儿痛打儿子。孩子很快就知道了自己之所以被打,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而是因为自己惹得父亲生气了。因此,假如他能够避开,等父亲消了火,他就不用再担心了。一天,他溜之大吉,父亲在后面追,他就冲到了那只狼的窝里,不拘礼仪地惊醒了他那肤色发灰的密友。他的朋友转到门口,露出两排奶白色的牙齿,似乎明明白白地对当父亲的说道:“看你敢碰他!”<br>    如果霍根可以一枪打死那只狼的话,他当时就会把他打死了。但是儿子躲在那只狼身后,开枪容易误杀儿子,所以他干脆不去理睬他俩了。半小时后,他想到这件事,就放声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小吉姆每逢碰到危险,都会投奔狼窝。有时候,人们看见那个男孩子偷偷摸摸地躲到那个凶猛的俘虏身后,才注意到他正在调皮捣蛋。<br>    雇人手时要经济实惠是霍根的一项首要原则。因此他请了一个华人做“酒吧间招待”。那个华人生性羞涩,心眼不坏,所以,费德勒·保罗总是毫不犹豫地欺负他。一天,保罗发现霍根出了门,那个华人独自一人照管酒吧的生意。保罗已喝得醉醺醺的,他向那个华人要求赊账再喝一杯。华人按照规矩办事,拒绝了他的要求。他老老实实地解释道:“没用的,你从来不付钱。”听了这话,保罗不是去央求他,而是摇摇摆摆地走到酒吧的后面去报复对方对他的“凌辱”。要不是小吉姆恰在近旁,那个华人可能就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了。吉姆手里拿着一根长棍子,熟练地绊倒了费德勒,使他摔了个大马趴。他摇晃着站起身来,发誓要吉姆的命。但那个孩子躲到后门旁边,马上在那只狼的窝里找到了避难所。<br>    保罗看到那个孩子有一个保护者,就操起一根长棍子,在狼够不着他的距离之外,开始痛打那只狼。灰狼在链子的尽头怒气冲冲。不过,他虽然用牙齿咬住了棍子,从而避开了好多次残酷的抽打,身体还是受到了严重伤害。吉姆的嘴巴并没有闲着,他一直辱骂保罗。突然,保罗觉察到吉姆正摸索着,用紧张的手指要将那只狼松开,并且很快就要松开了。千真万确,要不是那只狼一直挣着链子,吉姆早就把他放开了。<br>    勇敢的保罗一想到在院子里要遭到被自己激怒的大狼的撕咬,就不寒而栗了。<br>    只听吉姆在哄那只狼:“狼宝,现在停下,倒退一点儿,你去咬他,现在,去咬他。真是个好狼宝!”听到这里就够了;那骗子手仓皇逃走了,关上了身后所有的门。<br>    就这样,吉姆和他的宠物增进了友谊。那只狼长大以后,对身上散发着威士忌气味的人恨之入骨,对所有的狗也恨之入骨,那些狗是他受苦受难的原因所在,每天这一切都得到印证。这种特性连同他对于那个孩子的爱恋,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对所有的孩子的爱恋,结合在一起,随着他的成长而增长,成为他的生命的统治力量,这一点似乎得到了证实。<br>    三<br>    这个时候,即1881年的秋天,卡佩勒的大牧场主们一直在抱怨,说自己那个地区的狼的数目增加了,对牲畜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事实证明,下毒和设捕兽夹已经失效。一位高贵的德国游客出现在温尼伯的俱乐部里,宣布他要带来几条狗,轻而易举就能消灭这个地方的狼。听众们怀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倾听他的话,因为那些养牛人喜欢娱乐,而为猎狼犬建一个狗窝,有助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这种观念对他们来说非常有吸引力。<br>    那个德国人很快就展示了自己的猎犬。这是两只健壮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色的,另一只是蓝色的,身上带有黑色的斑点,有一只罕见的白眼睛,让那种不平常的凶猛神情毕露无遗。每一只这样的大狗都重达二百磅左右。他们的肌肉结实有力。当那个德国人声称,光是这两条狗就敌得过个头最大的狼时,大家都乐意相信他的话。于是,他描述了他们的狩猎方法:“你们要做的就是让这两只狗看看狼的踪迹。即使天冷,他们也会追踪下去,不会被甩掉,不管狼是曲折迂回还是躲藏起来,他们都能很快找到狼。然后,他们会接近那只狼,狼转身要跑,那条蓝狗就会咬住他的臀部,像这样把他甩出去。”德国人说着,将一块面包往空中猛地一扔,“然后,不等那只狼碰到地面,那只白狗就咬住了他的脑袋,另一只咬住了他的尾巴,他们就这样把那只狼撕开了。”<br>    他的话听起来有道理,无论如何,大家都急切地想要验证一番。有几个居民说沿着阿西尼博因河找到灰狼的几率很大,于是,他们就组织了一次狩猎活动。不过,他们搜索了三天,却一无所获。正要放弃,突然有个人提议说,在南边霍根的酒吧里拴着一只狼,他们可以付奖金,去买来那只狼,而那只狼虽说只不过一岁多点儿,却可以给那两条猎犬当做靶子,看看猎犬会怎么对付他。<br>    霍根一听说自己养的狼如此重要,马上就抬高了那只狼的价格,说“自己在良心上有所顾忌”。然而,他开出的价格得到满足后,他的所有顾忌便一消而散。他第一个需要小心的事就是避开小吉姆,打发孩子到奶奶家去,然后把那只狼赶进他的箱子里,用钉子钉牢。箱子放到一辆货车上,顺着波蒂奇小路被带到了开阔的草原。<br>    那两只猎犬刚一嗅到狼的气味,就迫不及待地要去跟他打一架,几乎挡都挡不住。不过,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攥紧了拴狗颈的皮带。货车又向前行驶了半英里,猎人们费了一些劲儿才把那只狼从箱子里拽出来。起初,他看上去很害怕,闷闷不乐。他想要跑到人看不到的地方,可他并没试图咬人。然而,一发现自己获得了自由,发现人们朝他嘶嘶作声、呵斥他,他就悄悄地向南跑开了,那一带的地面似乎起伏不平。在同一时间,那两条猎犬被放了出去,他们愤怒地狂吠着,跳跃着去追那只年幼的狼。人们大声欢呼,骑马跟在猎犬后面。刚一开始的时候,显而易见,那只狼没有机会逃走。那两条猎犬跑得比他快多了,白猎犬的速度像灵猩样。看到白猎犬飞快穿越草原,每一秒钟都在缩小同那只狼的距离,那个德国人激动万分。大家对两条猎犬下了许多赌注,不过没有拿走赌注的人。大家接受的唯一赌注是一条猎犬不可能胜过另一条猎犬。现在,那只狼加速奔跑了,可还没跑完一英里,白猎犬就追到他身后,正在截住他。<br>    那个德国人大声喊道:“现在看啊,那只狼就要被甩到空中了!”<br>    在一瞬间那两个奔跑的对手追到了一起,它们都向后退去,谁也没有被甩到空中,但是那条白猎犬翻了个身,肩膀上出现了一道很深的可怕伤口,如果说没有被咬死的话,他也退出了战斗。几秒钟后,那条“蓝点”张着大嘴赶到了。他们的照面很快就结束了,就像头一只猎犬与狼的照面一样神秘。狼与狗几乎没有碰到对方的身体。那只灰狼向一边跳去,在他快速撕咬对方的一瞬间,猎人们看不到他的脑袋。“蓝点”身体摇晃起来,腰窝血淋淋的。在人们的怂恿下,“蓝点”又一次发动攻击,结果又一次受了伤,这使他不再靠近那只狼了。<br>    正在这时,酒吧老板带着四条身材硕大的狗赶来了。他松开了这些狗,拿着棍棒和套索的人开始会合到一起,准备帮着结束那只狼的性命。突然,一个小男孩骑着一匹小矮马在平原上冲过来。他跳到地上,扭动着身体挤进包围圈里,用双臂搂住那只狼的脖子。他称呼那只狼为“狼宝宝”,他的“亲爱的狼宝”,那只狼舔着孩子的脸,摇着尾巴。接着,孩子转身朝向人群,透过流淌的泪水,他,唉,还是不要把他的话印在纸上吧。他只有九岁,可是,他是一副小大人模样,也是一个粗野的小孩子。他在一个低等的酒吧里长大,很容易学会那个地方令人作呕的言谈。他诅咒他们所有人,诅咒他们的好几代祖宗,他连自己的父亲也没有饶过。<br>    假如一个成年人使用了这样令人震惊的侮辱人的语言的话,那么他可能就被处以私刑了。不过,那些话是一个小孩子说的,猎手们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于是,他们就做了他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放声大笑,不是笑自己,大家认为笑自己有失体统,而是一起嘲笑那个德国人,他那奇妙的猎犬被一只尚未完全发育的幼狼击败了。<br>    吉姆伸出他那只肮脏的、沾满了泪水的小拳头,插进自己那典型的小男孩的口袋里,从石弹子、口香糖,还有烟草、火柴、手枪的弹药简以及其他违禁品当中。摸索出一段儿杂货店里用的发脆的细绳,系在那只狼的脖子上。尔后,他仍然有点抽抽搭搭的,牵着那只狼,骑着小马往家走,边走边愤慨地对那个德国贵族进行最后的威胁和诅咒:“给我两分钱,我就让他去咬你,你这个该死的家伙!”<br>    四<br>    那年初冬时,吉姆发烧病倒了。那只狼想念他的小朋友,在院子里痛苦地嚎叫。最后,在孩子的要求下,那只狼获准进入了病房。在病房里,这只大野狗,因为说白了,狼就是野狗,一直忠诚地守候在朋友的床旁。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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