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对于菜花有点惧怕。家里的大人说,菜花黄了,狗就疯了。狗一疯,便藏进广阔的菜花地里,遇人经过,猛扑猛咬,速度奇快。被疯狗咬过的人会患上恶疾,趴在地上汪汪叫,捡肉骨头吃,逮谁咬谁,包括狗,简直可怕至极。年纪小的时候,总觉得狂犬病患者不是病死的,而是脏死的。长辈们教的绝招是,疯狗虽凶猛,但反应有问题,尤其不擅转弯,因此见了不对劲的狗,只要不停地绕着弯跑,一定能摆脱。这法子究竟灵验不灵验,不知道,没机会尝试。至于狗发疯与油菜花的关联,也不晓得是否类似于花痴症跟季节的关系。
其实在春天的植物里,菜花是比较贱也比较嚣张的一种,其整体的恢弘壮丽十分抢眼。菜花泛黄,是在二月末,但真正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却是在三四月间。起初是含蓄温柔的一点颜色,几乎是在刹那间,如烈火干柴一般的,就成了厚实绚烂的一片。原野里的菜花,多半绵延数公里,烂醉深浓,看久了使人眼晕。有情致的却是水边的,不求水质至清,映着微黄的花、苍绿的茎叶,疏朗摇曳,倒有古典诗词的浅淡婉约。
家住的地方,叫做狮子山。实则无山,不过一带迤逦缓坡,散布着阡陌纵横的田地以及百余家花农,一道铁轨蔓延其间,不时有火车轰鸣而过。早年间,这里颇为热闹,春来满眼花枝荡漾,一派绿肥红瘦。似乎有一两年间周遭的农民甚至圈起绳子来卖门票。可惜坡壁绵长,处处是缺口,防不胜防,稍微熟悉路径的,必定有办法逃过票口。票没卖出几张,抬眼看,却是游人如织,只得罢了。
附近花农众多,二月菜花黄,三月桃花盛,四月槐花开。狮子山有花有坡有树林。在微醺的风里,喝茶赏花,是一景;在较为空旷的农田里放纸鸢,是一景;在菜花地里朝着过往的火车挥手喊叫,又是一景。
那些年,周末的去处甚为有限,拖家带口挤一个多小时公交车来狮子山感受野趣的大有人在。餐馆也没有,花舍也没有,自己带一块塑料布,寻个平坦处,摆出糕点甜食,吃得津津有味,若特意准备了一罐卤鸡爪,那便是美馔了。后来有了穿行的小贩,卖丁丁糖,卖豆花凉面,卖冰糕。再后来有了露天茶舍,五分钱一杯的红白茶,热气腾腾,茶舍发展壮大,成了后来的农家乐。农家乐茁壮成长,占了花地修院落,花树骤减,喝茶的人少了,看花的人也少了,春游的人坐在牌桌边。那是后话了。
周围有学校。学生喜欢在这儿野炊,挑背风的林子,刨一个坑,垒起灶,填上树枝树叶,生起火来。大多煮饺子抄手,买现成的皮和馅儿,包好就下锅。正儿八经炒菜焖饭的,却是少数。大学生往往携一台录音机,大声放着流行歌曲,邓丽君、龙飘飘,甜腻的嗓子,哀怨的表白。野炊过后,留下一个个黑漆漆现成的坑洞,下次来的人就省事了。
那时我上小学。小孩子的眼睛里,狮子山也算山,高大逶迤。我们的口头语是:走,去爬狮子山。所谓的“爬”,倒是货真价实,专拣那没路的斜坡,抓住乱藤野蔓,手脚并用,攀缘而上,胸中充满探险者的豪情,很是痛快。野炊是每年春天的必修课,早早地就明示暗示着班主任,早早地就拉帮结派搞着小组织,早早地就闹着吃什么喝什么,最后仍旧是包饺子。但包饺子也包出了花样,包成兔子形状的、波浪形状的,什么都有,完了煮一锅糊糊的面皮肉末,照样吃得香。
记忆最深刻的那一次,大概十岁,或者是十一岁的样子。与一名皮肤很白、眼睛很黑、洋娃娃似的男生在一组。吃过饭,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婆婆佝偻着经过,背了半背篼柴火。那男生见状,立即把剩下的柴啊树枝啊全给了她,额外还塞给她一瓶尚未启开的汽水。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当即就爱上他。我被我的初情折磨着,天天穿了自以为漂亮的毛衣,想尽办法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仿佛置若罔闻,渐渐地我也忘了我的爱,不再理睬他。
如今想来,很是感慨。想想那场模糊的感情旧事,年少时竟懂得选择心地善良的男孩子,竞懂得搔首弄姿去争取,竟懂得在恰当的时间放弃,简直可以用来做一本《少女情怀指南》。原来十来岁的小女孩子真是不可小觑。可惜啊,长大以后,我是个最糊涂、最执著又最爱死撑的女子。
前两年,喜欢邀城里的朋友逛一逛花事衰减的狮子山。朋友临走时总要兴致勃勃买一束新摘的马蹄莲。如今种植马蹄莲的花地已不复存在,狮子山的好些花田变成了柏油路,花没有了,树林也没有了。春天再来时,我坐了很久很久的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隔着车窗,看别处那满山满坡的菜花开。
父母供职的学校在远郊,毗邻乡村。当时车路并不畅通,公交车拥塞不堪,车程冗长,到市区溜达溜达,往往是一桩大事,因而大伙都怀着一颗老农般朴素的心,将乘车外出称为“进城去”。进城去,也便由此成为生活质量的标志,成为一种懂得情调享受生命的象征。然而风水轮流转,而今闲适的市民,逢假日举家前往农家乐,在苍绿的植物棚架下,坐着吱呀作响的竹椅,打一天的小麻将,吃两餐野菜野果,美其名日聊聊天、透透气。真不一样了。
当年,我们的房子恰在围墙边,墙内是高等学府错落有致的建筑群,墙外却是广袤田舍。家住五楼,虽无楼顶花园之趣,但眺望农人稼穑的田园风光,倒是别有一番韵致。放学后,我喜欢呆在阳台上,搬了小桌小椅,先写作业,然后伸伸懒腰,靠在。扶栏边,看风景。
抬头是一卷浓墨重彩的国画,天空云舒云卷,斜阳如炽。我常细细琢磨:天边那发红的一块,是不是课文里读到的火烧云?俯身则是一幅清淡隽永的素描,是粗铅笔潦草勾勒出的那一种:匆匆收工的农人,头戴斗笠,挑一箩筐农具,行进在小径上,稀稀落落的,间或过去一个,又一个。夏季炎热,农夫总在黄昏劳作,执一黑色大水瓢,从一眼小井中舀出水来,均匀地泼在田地中。目力可及的那片地,作物甚丰,主要是各色蔬菜,间或点缀一小簇花田,开红玫瑰,开马蹄莲,在那时都属稀罕的品种。田中央还搭有一破旧木屋,仅一床一褥,早年尚有壮年汉子居住看守,后来渐渐荒废了,也许是偷窃瓜果的贼已然绝迹,且一担果蔬的损失亦不再事关温饱吧。
后来,田地征用。那一年的秋天,割了最后一茬韭菜,农人便搬离了。围墙拆迁,改建到百米之外,圈进很大一块农田。那田,荒芜了好几个月,在丰腴的地里,竟缓缓长出一些绿苗。雨水一阵一阵下过,于是又看见油菜花开、花谢,菜叶疯长。掐回一把来,用白水煮了,平素被我百般抗拒的苦油菜居然有了一股淡淡的清甜,无比美味。
那时恋慕的一个男生,就住在对面楼房中,中间隔着一棵丰茂大树,树叶恰恰阻拦了我彷徨的视线。至夜,从枝叶的间隙处,可窥见他窗口的灯,暖昧、暗淡,随风晃动不休,一如我盲目的初情。从爱上他开始,爱上了诗,在落日的阳台上,凭栏背诵了不少凄伤的古典诗句,例如“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等等;《诗经》里生僻的句子,也统统念过。
母亲后来年高体丰,爬楼梯吃力,迁至低层。其时,周遭农田已成宽阔马路,商厦林立,车流熙攘。令人快慰的是,新家仍在围墙边,墙外是残存的农舍竹篱,攀至高处,可见池塘田地,茂密的竹林深处散落着农家小院。可惜家住二楼,为高墙所阻,只偶见探过墙头的树枝。有好事者将墙壁凿一小洞,到了春天,洞口便有了桃花的殷红、梨花的霜白。墙内是一处坡壁,房屋落成后,种植了好些秧苗。起初未知端倪,年月渐逝,林木成荫,杂草蔓延,有鸟飞来,在树中做窝,终日可闻清脆鸟语。一家居城中的朋友在此借宿一夜,翌晨惊叹道,我听见真正的鸟叫了!
不止鸟啼,在盛夏的夜晚,屋外尚有虫声,有蝉唱,有不远处隆隆而过的火车轰鸣。最为难得的是,墙外池中羁留着一群青蛙。每至夏秋之夜,蛙声齐鸣,如鼓鸣山涧,起伏跌宕,骤起骤歇,至黎明,戛然而止。我的睡眠因此而热闹起来,有美梦厮守,有天籁缠绵。
后来,有了自己的房子,在所谓的高尚社区里,人工修剪的草坪绿茸茸的,花圃缤纷,泳池湛蓝。入夜了,躺在床上,万籁俱寂,没有任何声响,我突然失眠了。在无眠的恍惚中,有蛙鸣、鸟啼依稀而来,有泥土的郁香依稀而来,有风过竹林时的窸率依稀而来——
想想看,回不去的,何止是青春年少的情怀,还有,还有我那酣睡蛙声里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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