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日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成功地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IJAC)中的34个国家和地区的44个机构签署了实验室认可的多边互认协议( MRA),迈出了中国实验室检验/校准结果国际互认的关键一步,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质量出证以及建立合格的市场经济秩序奠定了统一、平等、公正和标准化的基础。
(一)认证认可的定义
认证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第三方在经济和隶属关系上既独立于产品的提供方,又独立于产品的使用方。
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应该公开、公正、公平,并具有权威性。
认证的本质,是通过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所进行的符合性评定和公示性证明活动,保障认证对象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以此建立需求方对认证对象的信任,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根据GB/T 27011-2005/IS()/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一认可机构通用要求》,认可的定义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可机构的权威来自政府的授权和认可机构自身的技术能力。认可机构开展认可活动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市场经济情况下,认可工作处于合格评定活动的最高端。
“认可”是国际上通行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进行评价的活动。简单地说,“认可”就是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的能力、对实验室开展检测的能力、对检查机构的检查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这类评审由经政府授权的专业机构也就是认可机构来进行。如果经评审符合相应认可要求,认可机构就出具证书,证明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工作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认可的本质,是通过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际标准等认可规范所进行的技术评价,证明认可的对象具有承担相应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以供寻求认证、检验和检测的相关方选择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等合格评定机构,为这些合格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在国内外得到接受和承认奠定基础。
认证机构开展管理体系或产品的认证活动,其自身应该具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直接评审认证机构能力的方式,认可活动为与认证有关的各相关方提供了有关认证机构能力的公正与专业的信息,为认证活动建立和传递信任。同样,对实验室与检查机构的认可也起到类似的作用。
在合格评定与认可链上,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供方组织是基础。合格评定机构为供方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核、检测或检查。认可机构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审确认。
认可机构在与合格评定机构及其客户的关系中保持公正。
(二)实验室认可的作用和意义
从国家利益出发,推行实验室认可制度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贸易,提升政府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从检测/校准实验室利益出发,则可以提高实验室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出具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增加顾客对实验室的信任。具体而言,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准则开展校准/检测的技术能力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准则的依据是ISO/IEC 17025,这是个国际通用的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技术要求的标准。实验室获得了CNAS的认可,就标志着其已经依据国际标准建立了一套质量管理体系,只要严格依据该体系开展工作,则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就有了保障,那么实验室为顾客所提供的检测/校准服务就可以声称是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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