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民生”的“字”,有的学者隶为“免”,训为勉的通假字。其实,先秦文献本有“宇民”之说。如《逸周书,本典》云:“字民之道,礼乐所生。”据此,似不必改变原整理者的隶定。“字民生”相连,可以解释为养育民众生活。不过,“民生”二字也可以指人性。如《尚害,君陈》“惟民生厚”,伪孔传以为:“言人自然之性敦厚。”
“番意络众,以字民生”两句合起来,意即通过分别诗歌精粗善恶选定值得宽待的人才,以此来培养民众的性情。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除却采诗中可能伴有的诗教不谈,就是单纯采诗、“播”诗,那也总会是有一定标准的,执政者按这个标准“番意络众”,那么民众自然也就会按这个标准去行事了。因而“番意络众”对民众性情自然会形成一种有力量的引导。
第三,“婪立师长,建设之政”,这二句分开讲不成语辞,宜合为一句。婺,一般训为“迩”。“迩”用在此处简文中为何意,学界探究不多。我们认为这里的“迩”即《诗经,小雅,小曼》“维迩言是听,维迩言是争”之“迩”,意为浅近。“迩立师长建设之政”,是说师长建设之政要浅近,要平易近人,不能过深。
这句话大概只有放在周代采诗制度下才明白。如何休《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谈及采诗的时候,曾经说釆诗“从十月尽,正月止”,并且说:“十月事讫,父老教于校室,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其有秀者命曰造士。”①十五岁学大学的,选拔到国学后却还要翻回头学小学,这不充分说明采诗时,父老对普通民众的诗教是非常浅易的吗?《用曰》简文所说的应该就是这一情况。它说明周人在平民中搞诗教?是从实际出发,并不好高骛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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