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药品安全:药品是人类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特殊商品,对药品实施有效监管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关系到公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维护和保障。药品安全包括药品质量合格和用药安全。我国最近几年发生了不少不合格的药品事件,如“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石四药事件”、“鱼腥草事件”、“佰易事件”等全国性的药品安全事故,这些事件波及面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影响非常恶劣。2007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显示,2007年全年共查处药品质量案件304343件,共收到药品投诉44369件,立案12648件,结案10961件,查处违法药品广告59264件。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当薄弱,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用药安全存在的问题也很严重。我国2006年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7万份,每百万人口平均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84份。我国基层卫生机构“三素一汤”现象(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及葡萄糖液静脉滴注)十分普遍。药物不合理使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抗生素滥用现象比较严重,滥用抗生素能够引起过敏等不良反应,产生耐药性,增加并发症,延长病程,滥用耳毒性抗生素还可造成听力减退甚至耳聋;二是解热镇痛药中多数是非处方药,滥用现象比较普遍,容易形成药物依赖性,损伤肾脏,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对造血系统也有不良影响;三是激素及其他药物使用不合理,大剂量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如高血压、满月脸、骨质疏松、脱钙、溃疡等;四是药物不合理联合应用危害,药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一些药物联用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导致死亡。
(4)饮用水安全: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城市水源水质受到生活污染和化学污染的双重影响,200/0以上的城市居民和近3亿的农民难以获得符合国家标准饮用水。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农村地区饮用自来水的比例为42%,不安全饮水方式(如江河湖、塘沟渠、宅沟水等)占14.2%。从不同类型地区来看,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自来水和改水普及程度较高;经济越贫困的地区不安全饮用水的住户比例越高,四类农村地区不安全方式饮用水比例最高,为25.4%。与2003年调查相比,农村地区自来水普及率提高,不安全饮用水比例降低,但是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高碘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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