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行政作用
一、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国家责任
二、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一)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正当性
(二)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限度
三、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与功能
(一)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
(二)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功能
四、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控制
(一)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立法控制
(二)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正当程序
(三)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司法监督
(四)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自我拘束
五、行政机制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定位
(一)行政解决机制与当事人自主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
(二)行政解决机制与司法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行政过程中的裁决制度,
一、行政裁决的内涵及其制度特征
(一)行政裁决的内涵
(二)行政裁决与行政处理
(三)行政裁决的制度特征
二、行政裁决权的正当性基础及其界限
(一)行政裁决权的正当性基础
(二)行政裁决权的界限
三、行政过程中的行政裁决与其他行为的关系
(一)行政裁决与行政处罚
(二)行政裁决与行政确认
(三)行政裁决与强制自治
四、行政裁决与诉讼之间的制度选择
(一)先裁后诉——行政机关的优先管辖权
(二)或裁或诉——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三)行政终局裁决——排除司法审查
五、行政裁决的正当程序
(一)公开制度
(二)回避与职能分离制度
(三)当事人参与制度
(四)说明理由制度
(五)案卷制度
……
第三章 行政过程中的调解制度
第四章 行政过程中的仲裁制度
第五章 结语——民事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与行政法的发展
内容摘要
在我国,以法治政府、有限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力呈现出不断收缩的趋势,而这与现阶段我国法治不健全、社会矛盾突出、新型纠纷不断出现的社会现实以及行政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不一致。民事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的改革,应改变单向的收权、限权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专业性、职权性、综合协调性等特点的基础上,在授权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合理界定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界限,规范行政权的行使,建立健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机制,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防止行政机关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过分介入民事自治领域而破坏市民社会的自主性,将解决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在解决个案纠纷的同时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