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0-3岁流动儿童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经济资源有限、生活条件较差、对子女教育投入相对较少。迫于生计,流动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都需要工作,而同样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源(如住房)让家中的老人来上海帮忙照顾孩子。这样,0-3岁流动儿童的父母在照顾孩子方面往往得不到一般父母所能获得的来自家庭或邻里的社区支持,只能单独辛苦地照顾小孩,面临照顾孩子与工作赚钱的双重压力,从儿童的成长角度看,他们的孩子面临得不到足够照顾的风险。此外,流动儿童家庭普遍担忧孩子的入托入学问题,由于没有取得沪籍,在当前幼儿园入学高峰期,这些外地孩子在入托入幼问题上遭遇到比较明显的制度性排斥。这成为悬在0-3岁流动儿童家庭头顶的利剑。为了更好地保障0-3岁流动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权利,有必要深入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将0-3岁流动儿童工作纳入散居儿童工作体系
因为身份与地位的限制,0-3岁流动儿童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尚未引起足够关注。通过公共政策的努力,切实保障儿童的发展权,确保流动儿童的共同成长,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曾守锤,2007)。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社会与政府的充分关注。为了确保0-3岁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有关部门需要更多地关注流动儿童的早期家庭教育问题,并对年轻的流动儿童家长给予有效帮助。政府要尽快明确将0-3岁流动儿童纳入到0-3岁散居儿童工作体系之中。近年来,上海的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委与妇联等部门在户籍0-3岁儿童的营养、健康、教育等方面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努力,户籍0-3岁散居儿童的早期教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了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得到科学的教养,有必要按照平等无歧视的原则明确将0-3岁流动儿童纳入到0-3岁散居儿童教养与服务工作体系之中。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