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阐述从对思想控制体系的描述开始,这里的思想控制体系,即控制这个文本的正常生产和接受的一套社会信息。从符号层面和从围绕文本生产的那些条件开始,我们想说明的是,社会符号学描述不能从幼稚的文本-语境人手,恰恰相反,它必须将语境理论化,并将其理解为其他的一系列文本。
原初的广告是一个大规模文本,被显示在一张展板上,展板本身挂在一个公共空间的砖墙上。这直接标识着一套思想控制规则:树立如此尺寸展板的权利,明显掌握在当地政府法律以及控制着譬如这幅广告之类信息在“公共”空间里出现的代理商手里。该广告在此出现,就已经表明,这个文本得到了极为不同的各种制度的合法授予。这里,我们取得了这个体裁的一个社会决定要素:当地议会依照法律或按照自由裁量权,既能够决定文本是否可以出现在这里,又能够决定哪种文本可以出现。进一步控制广告在此出现的,是向广告人出租空间的代理商。从观看/观察广告的人的观点来看,这对接受是有重要影响的,哪怕这些东西没有被经过此处的读者注意到。该文本具有制度化了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只要想象一下如果在那里出现其他文本,我们就会很容易体会到这种影响:譬如一则鼓励吸食海洛因或者鼓吹释放一个被警方判处监禁的囚徒的信息。这样一种文本在此处出现将会是“让人震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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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衡(四川大学符号学一传媒学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