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范围来看,产业化是随着产业革命、社会出现分工、专业化生产而产生的。在中文中,“产业”一词多指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有时也专指工业。
30年代的上海出版业已经演化为一大城市文化产业,并且是产业化条件较为成熟的一大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产品是为大众消费而特别制作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的性质并且很大程度上是按计划而制造的,它把人们所熟悉的传统文化融入了新特质。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两人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初次提出“文化产业”一词,他们认为:“文化产业是指生产领域中广为人知的商品逻辑和工具理性,在消费领域同样引人注目。闲暇消遣、艺术品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为文化产业所过滤;随着文化的高雅目标与价值屈从于生产过程与市场的逻辑,交换价值开始主宰人们对文化的接受。”出版业作为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生产的产品的内容属性是精神文化,如清水英夫在《现代出版学》中就曾说:“出版业是具有鲜明个性的事业,它属于上层建筑,因为它向人们推出的商品不是思想、文艺,就是科学之类。”
30年代上海出版业的产业化组织和经营体现在,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按照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整个30年代引领上海出版业发展的产业组织和运作机制表现如下:
首先,从出版的生产过程来看,30年代的上海出版业有成熟的文化产品生产流程。它选择收购个体的精神成果,将它转换成有形的产品并批量生产,通过市场卖出产品,从而收回成本并获取一定的利润,用于下一个产品的生产。出版的整个过程,与一般商品的生产过程是一样的,都具有决策一投资一生产一销售一再投资这样一个完整的流程,虽然产品的内容是作用于精神的,但生产过程却是完全物质的,并且在事前有周密计划。如商务印书馆出书,事先就要通过选题审查小组的严格审查。
其次,从出版的资金运作来看,30年代的上海出版业总体上是一个自收自支的行业。政府不提供出版资金,并且还要收税。出版业和其他生产物质产品的企业一样,追求高效,追求市场份额,追求资金回收率和利润。出版对资本的使用方式,和一般物质生产行业没有什么不同,实际运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都和一般工业企业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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