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过融媒体电视实现全媒体互动,创新危机事件报道方式
电视新闻顺应媒介融合的趋势,将电视、电脑、手机等屏幕合为一体,打造“融媒体电视”,应是创新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的必由之路。融媒体电视借助数字技术基础,将以视听信息为主的多种形式信息通过终端屏幕显示,并能通过多向互联互通实现交流与反馈,具有即时互动性、参与性和智能性的特点。以融媒体电视为起点,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可以进行多方面变革。
1.更加突出互动性和参与性,将电视屏幕变成信息传播和交流的平台。危机事件发生初期,电视新闻依靠电视机构本身采集的视频素材的可能性不大,这就需要电视媒体重视新媒体渠道拓展以获取更丰富的视频新闻素材来源。当然通过新媒体终端传播的新闻往往由缺乏新闻专业素养的“公民记者”提供,容易产生新闻表达粗糙、新闻要素缺失乃至新闻失实等问题,这就需要新闻专业化的处理。危机事件发生时,电视新闻完全能在第一时间实现信息资源专业化整合,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超越传统电视的多屏化信息传播渠道锁定用户。此外,危机事件报道中传统电视线性播出的局限与许多重要信息密集多次播报的需求容易产生矛盾,这就需要合理划分电视新闻界面,实现电视屏幕的信息汇聚平台化,通过多视窗、多字幕等处理方式丰富电视新闻屏幕的信息传达空间。
2.充分利用融媒体,构建电视新闻个人智能门户。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未来电视新闻面临向用户制作内容模式方向转变的可能,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参与并不意味着受众成为电视新闻采制的主体。在危机事件的传播中,电视新闻让受众参与节目的互动与讨论,形成新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模式,即电视新闻个人智能门户,将传统电视新闻一对多的单向传播模式转换为包括电视新闻媒体和普通受众在内的电视个人门户,信息生产者与接受者多方共处同一平台分享信息,交流思想。(三)转变叙事方式,注意新闻话语结构的完整性和规律性
我国电视新闻在报道危机事件时尤其应重视新闻话语结构的完整和有序。荷兰学者梵·迪克(2003:54-57)将新闻看作一种文本或话语,他认为新闻话语的宏观结构有一套限定话题的组织原则或句法,被称为新闻图式范畴,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是概述,包括标题和导语两个次范畴,它们共同表达主要新闻事件;其二是情节,包括语境中的主要事件和背景,其中背景包括环境和先前事件,二者共同构成新闻事件的语境;其三是后果;其四是评论,由评价和预测两个次范畴组成。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兼顾这些常规范畴,才有可能为受众呈现清晰完整的新闻事实,而我国电视新闻对一些危机事件,特别是涉及政治因素的危机事件的报道就常因相关范畴的缺失而引发非议,也给一些国际电视新闻机构偏颇言论留下可乘之机。如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萨发生打砸抢事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从3月15日起对此事件进行连续报道,但在《新闻联播》的报道中观众只能看到官方对事件的定性及各方人士的表态等,却无法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委、经过等,缺少事实性依据和对“先前事件”介绍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不利于中国政府的新闻舆论在全球范围内取得话语主导权(吴镝鸣,2010:59-60)。美国学者斯蒂文·芬克认为危机传播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危机形成阶段要强调发布信息先人为主,以起到舆论主导的“内化”作用,这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发布危机信息:第二阶段危机蔓延爆发阶段要强调信息的“指导性”,告知公众如何应对危机;第三阶段危机减退阶段应强调“调适”信息,帮助受众进行心理恢复:第四阶段危机结束阶段重归“内化”,把突发事件、危机事件转化为正面形象的树立维护。①我国电视媒体往往在危机形成和蔓延阶段,就开始将危机事件强制性向正面形象树立和维护方向转化,强调政府高度重视等信息,这种脱离受众最基本信息需要的强制性宣传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电视新闻应懂得尊重危机事件传播的“阶段”规律,在不同的阶段采用有针对性的报道策略,在提供信息的同时通过细节化的叙事、情感化的描写构建故事化的传播策略,积极塑造政府和国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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