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个世界同我们是不相干的——除了求衣食、求知识以外——有了我们的感情,无论是爱、是憎、是喜、是悲,或是惧怕与惊奇,继续地对它起了感觉,这个世界才成了我们人格的一部分。我们生长,它同我们一起生长;我们变迁,它同我们一起变迁。我们的情绪正像溶液一样,把这个外象的世界,融化成一个亲切的有知觉的世界。
所以,赤裸裸的事实的报告不是文学,因为事实是独立于我们情绪以外的。我们说,日是圆的,水是流的,火是热的,谁会引起什么感觉?但是,朝阳的初升是美景的描写却是有永久的趣味与美感在我们的心里。这就是因为所描写的不是朝阳的本身,乃是我们自己心目中所感觉到的朝阳的景色;换一句话,就是我们自己的人格的表现。
艺术的主要目的是人格的表现,我们都已坚确地相信。但是,还有许多人却以为艺术的目的是“美的产生”(the production of beauty)的。在泰戈尔看来,艺术的美不过是工具而不是艺术的完全的最著的特征。它不过用来为更有力地表现我们的人格的工具而已。
艺术的描写,不必详细而应得其精神。不是一个艺术家而去描写一棵树,他必定要详详细细地把这棵树的一切特征都写出来,但这却不是艺术的描写。真实艺术家的描写是忽视不重要的详细的部分,而注重于主要的特性的。他把所描写的对象的全部的个性精神,从宇宙之心中表现出来,经过作者的人格化,而使之和谐,使之有情感。
在文学作品中,也有含哲学的抽象思想的——印度文学中此例最多——也有报告历史上的事实的,但是无论如何,这种文学的丝布中,总是织上了作者的如火的情绪与活泼的人格的丝线在内的。凡是艺术,如有不经过作者的人格化——感情化一一的就不能称为艺术;因艺术就是发生于人类剩余的感情的,并且就是人类的人格的表现。
以上是把泰戈尔对于“艺术者何?”这个问题的答案,略略地叙述一下,但是泰戈尔却始终不肯把“艺术”两字,下一个定义。他以为定义这个东西,只不过是使人限制他自己所见的范围并且使他自己看不清楚所见的东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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