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①;名,可名,非常名②。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③。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④。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⑤,同谓之玄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⑦。
(通行本第一章 )
注释
①道,可道,非常道:第一个“道”字是指人们通常所说的“道”,如道路的道、道理的道、伦理道德的道(儒家所说的“道”基本就是在这种意义以及政治伦理学上讲的),以及具体行为法则的道等。第三个“道”字,是老子哲学的专有名词,也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第二个“道”字是引导的意思,“道,可道”是说通常意义上的“道”也是可以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详见【辨析】一。帛书“常”作“恒”,下同。
有些注家说“恒”为本字,到汉文帝之后,为避刘恒讳,随改“恒”为“常”。这种说法似值得斟酌,因为傅奕主要依据项羽妾墓出土的《老子》而校订的《道德经古本篇》,“恒”皆作“常”,而项羽之妾当死在汉文帝刘恒之前。常、恒义同,在此都是永久存在的意思。
②名,可名,非常名:第一个“名”字是指通常的有形物之名;第三个“名”字为老子称“道”之名;第二个“名”字,是命名的意思。
王弼注日:“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指事造形”指可识、可见的有形的具体事物,而凡具体的有限的事物,皆非永恒存在者。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