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93年,利奥波德二世在布鲁塞尔成立了殖民学校(Ecole Co-loniale),以对在当时被称为刚果自由邦工作的管理者进行培训。在1908年刚果自由邦成为比利时殖民地后,这个学校得以重组(在1911年)。与其他国家的此类学校一样,这个学校强调法律技能和管理技巧。级别较低的军官和士兵也在此受训。意大利在1905年为要入职殖民地公共服务部门的人员引入了竞争激烈的考试,但没有设立相应培训机构。里斯本地理学会(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isbon)在1906年创办了殖民高等学校(Escola Superior Colonial)对殖民地公务员提供培训。德国于1908年在汉堡创办了殖民学院(Kolonialinstitut)。该学院肩负着提供有关殖民地信息和培训殖民地公务员的双重任务。除了法律、历史和人类学等课程,该学院还提供实用学科的课程,其中包括植物学和畜牧学。
殖民地公务员军团的大小因国家不同而相差甚大。管理英属印度的公务员数目非常小。1890年左右,印度公共服务部门人数仅仅才900多人。而在爪哇同期大约有300多名荷兰公务员。不可否认,爪哇的公务员人数才是印度的1/3,然而,印度的居民人数是爪哇的10倍(即:前者为3亿和后者为3000万)。难怪,约瑟夫,夏耶—贝尔(Joseph Chailley -Bert)这位研究和崇拜荷兰殖民制度的法国权威也发出这样的警告: “爪哇统治过严。尽管法国人因政府臃肿而天下闻名,但是法国政府派驻非洲的官员人数却非常少。1912年在法属西非——到那时为止法国最大的殖民地,绵延500万平方公里——法国殖民官员只有341名。
这些行政管理机构在设计上等级分明。荷属印度的公共服务部门(Civil Service of the Netherlands - Indies)中,公务员分为10个等级。法国和比利时——除了殖民地行政官员(administrateurs coloniaux - inspecteurs coloniaux)——直接向总督汇报的行政官员不仅等级较高,而且很受尊重。在比属刚果,检察长(inspecteur - general)的薪水几乎与副总督的(vice - gouverneur - general)的薪水一样高。在法国,省长与将军的薪水一样多,而总督的薪水是他们的三倍。1914年尼日利亚总督的薪水是殖民大臣的1.5倍,是高级军官的2.5倍。
殖民地的当地雇员
殖民地政府经常是补丁拼凑而成的被子。例如,在保护国,如在被殖民前有政府的话,原则上保留下来。英属印度某些地区处在英国的管理之下,但是印度的大部分是由印度土邦组成,这些土邦或多或少都是独立的,由当地统治者管辖。爪哇同样也是,荷兰殖民帝国的中心、两个自治的土邦——日惹(Yogyakarta)及其苏丹和苏腊卡尔塔及其素素胡三(Susuhusan)——并存。
欧洲人高度依赖于非洲人、亚洲人所提供的合作,这点不仅体现在维持殖民地军队上(因为当地军人占殖民地军队的大多数),而且也表现在政府管理上。常常存在着某种形式的双重政府情况。作为行政官员的当地统治者与欧洲的公务员同时存在。作为警察和翻译的其他工作人员处在管理的中层。非洲当地的语言门类众多,因此需要大量的翻译。相反,在荷属印度,情况相对要简单得多:印度群岛的混合语是马来语。爪哇语也很重要,因此这两种语言都是要向殖民地行政官员教授的。“国立殖民学校”的学生也须用印度支那语上课。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