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和准则是保险行业的指引,我国会计准则的出台是在2006年,2007年1月1日开始采用,由于CAS25和CAS26的一些核算标准过于宽松且模糊不清,导致打擦边球的现象较为严重,难以在保险业彻底贯彻。为此,财政部和保监会相继出台了“2号解释”和《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等相关配套文件,使会计准则在保险业得以全面彻底执行。自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关于保险业会计准则方面的探讨不断增加,将近400篇。何文晶(2009),崔晶晶(2007),彭雪梅(2010),张明霞(2011),胡钰(2011),薛艳(2011)借鉴IASB、IFRS4对国内保险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了探讨;王金玲(2009),王艳(2011)认为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业经营和监管具有重大影响;杨克泉(2007)认为保险会计准则对保险业竞争、风险管理、再保险等具有影响;“2号解释”出台后,侯旭华(2010)和梁汝华(2011)认为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新规对保险会计核算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王和(2010)和王新棣(2010)认为“2号解释”会推动保险业的发展;张裕斌(2011)以“2号解释”实施为背景,通过建立寿险公司业务规划现金流和模拟典型产品现金流,比较了法定准则与“2号解释”下不同的准备金计量方法对利润分布造成的差异,比较其对于盈利周期的影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出台后,仅有汪予俊(2010)从非寿险业务准备金会计处理与精算的关系角度进行了探讨。本文从历史时间角度用表格的形式对我国保险会计制度和准则进行了梳理,实证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保费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和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尤其是对寿险业务结构的影响,是以往文献很少涉及的。为增加会计准则对保费收入影响的说服力,采用邹检验进行验证。2009年采用《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以来,对保费收入产生了显著影响。采用回归方法证实了净利润对保费收入的依存度日益下降,说明有必要淡化“保费收入”概念,改进对保险公司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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