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和为贵”是中华和文化的核心价值观
几千年来,“和谐”的内涵和外延,曾被儒、道、墨、法、阴阳包括佛教等诸家,出于各自不同的阶级的、时代的乃至政治的需要予以阐释和附加。这些五花八门的阐释和附加,零乱而不成体系,更没有上升到系统理论的层面,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封建思想的糟粕。因此,需要在今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予以梳理、辨别、扬弃,并概括出一个共同的合理内核予以发扬光大。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术界提出了“和为贵”是中华和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主张,并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同。2003年12月10日,温家宝总理出访美国,在哈佛大学发表了《把目光投向中国》的演讲,温家宝总理在演讲中告诉美国青年:“我们有自己的文化,源远流长的文化,这种文化的核心又是以和为贵,就是和的文化。”
“和为贵”,出自于《论语》学而篇,由孔子的学生有子在整理孔子的思想时,正式予以表述。原文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翻译过来的意思是:礼(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
古人所谓之的“和为贵”,就是以和为贵,达到天(自然)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和谐、身心和谐乃至“协和万邦”的天下和谐,即达到万事万物的协调。这个“贵和”的理念对中国人认识小到人与人之间,大到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极大地增进了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和为贵”是一个很高的境界,是推动事物发展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我们今天所要弘扬的和谐思想的精髓。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