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编写文学教材计划同时,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拟订《中学汉语教材的编辑计划(草案)》。为此,1954年4月,汉语编辑室首先草拟中学语法教学系统,并编写部分教材,在北京市教师进修学院对来自全市中学250多位教师进行试验。张志公、张寿康参加了试教工作。1955年初,根据试教情况做了初步修改,发给全国各综合大学中文系、高等师范学院中文系、一部分中学教师和多位语法学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同年5月,在教育部副部长叶圣陶主持下,召开汉语教学大纲中语法体系问题的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大学魏建功、王力、高名凯、周祖谟,北京师范大学黎锦熙、俞敏,语言研究所吕叔湘、丁声树、李荣,人民教育出版社吴伯箫、朱文叔、张志公、卢芷芬。会上决定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编的《汉语》课本为基础,比照北京大学起草的综合大学现代汉语大纲草稿和北京师范大学的现代汉语教学大纲以及各方面对《汉语》课本的修改意见,来商议各学派语法体系的“求同存异”问题。会上还确定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人民教育出版社各出一人组成一个小组,共同协调各方意见,并研究出初步结论,再交由叶圣陶副部长主持的座谈会议决。同年暑期,北京市中小学教学参考资料编辑委员会对在北京教师进修学院试教的讲义做了一些修订,编成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汉语语法基本知识教学参考资料,在北京、天津两市的全部中学进行第二次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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