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教育的本质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必须反映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和它的实质。它研究的是教育情境中的心理现象。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个体的社会化,把个体从一个生物的实体发展成为社会的实体。也就是把一个新生婴儿的生物个体,经过教育和社会实践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具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与品德。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途径之一,是通过经验传递实现的,通过教与学的人际交往实现的。教育、教学过程,也就是人际交往的过程。教育心理学也就是研究这一过程中的心理现象,揭示教与学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二)反映教育系统的基本结构
教育是一个系统,一般认为它包括三个子系统,即经验传授系统、接受系统和经验系统。经验传授系统是传授者通过一定的传授方式进行教育教学,也就是教;接受系统是接受者通过一定的接受方式进行学习,也就是学;经验系统就是传递的对象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等。这三个系统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教要从学习者的实际情况出发,要考虑学习者的身心发展特点、家庭社会背景以及已有的知识结构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和教学;学是在教的指导下进行,通过教育、教学过程获得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要发挥主导作用。教与学要受教材所制约,而教材又必须依据教与学的特点来编制。这个系统的核心是教与学及其相互关系。教育心理学正是研究教与学过程中的心理现象。
(三)反映当代教育心理研究的成果
从近20年来教育心理所研究的内容看,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教育与发展的关系、学习理论、学习心理、教学心理、评定与测量、个体差异、课堂管理与教师心理等。由此可见,教育心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教与学的心理过程,如何促进教与学的效果。
(四)反映心理现象的独特性
这一研究对象的确定,有利于与其他心理学研究对象的划分。如普通心理学是研究一般人心理现象规律的科学,是所有心理学科的基础;发展心理学是研究个体从出生到消亡的心理发展的水平、特点及其变化的规律;而教育心理学则是研究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与其他心理学科所研究的对象有明确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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