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市场有效分散风险,避免偿付能力危机的出现。相比原保险人而言,再保险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但由于巨灾风险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伴生性,再保险也不可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风险分散化。而且由于巨灾风险造成的最大可能损失(MPL)还在逐年增加,因此再保险人不可能提供完全意义上的风险分散化。不考虑风险分散化问题,再保险市场还存在高成本以及周期性波动问题,即在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之后,行业准备金耗尽,造成资本不足,价格上涨,从而利润水平上升。于是,资本重新回流到市场当中,公司重新展开竞争,价格下降。
外部融资的另一种渠道来自于资本市场,即风险证券化。通过证券化可以将巨灾风险联结于全球资本市场,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分散。尽管巨灾衍生品是专门针对巨灾风险的套期保值工具,但美国近十多年的经验却表明,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发展速度大大低于先前的预期,巨灾衍生品在巨灾风险管理中起到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
巨灾风险证券化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发行成本和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居高不下。众所周知,市场透明是保证资本市场、良好运转的重要条件。由于巨灾风险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相对陌生,而巨灾风险的建模过程叉和传统的金融定价模型有很大差异,这种存在于保险公司和投资人之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机构对巨灾衍生品更多地采取观望态度。此外,巨灾衍生证券的低流动性等原因也降低了它的投资价值。公众对巨灾事件的过度反应以及投资者对风险证券的相对陌生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因此风险证券化的发展速度一直低于人们的预期。在其他业务线能够带来相当利润的前提下,私营保险公司通常都会选择放弃巨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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