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风险是指由于战争、国际形势变幻、政权更迭、政策变化而导致项目资产和利益受到损失的风险。政治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涉及政局的稳定性;另一类涉及政策的稳定性。
。
(2)开发和建设一个项目,必须得到项目东道国政府的授权或许可。取得政府的许可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政府的批准,就会使整个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造成拖延。此种风险就是获准风险。
(3)法律风险是指东道国法律的变动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东道国法律变动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当出现纠纷时,是否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提供依据,解决纠纷;东道国是否有独立的司法制度和严格的法律执行体系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根据东道国的法律规定,项目投资者能否有效地建立起项目融资的组织结构进行经营管理。由此可见,法律健全与否对约束项目融资各当事人的行为关系很大,因此东道国法律的变动会改变对各当事人的约束,进而改变各当事人的地位,由此带来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4)违约风险是指项目当事人因故无法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的风险。违约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承销商无法完成项目的施工建设等。
(5)经济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三大类。市场风险是由于产品在市场上的销路、原材料供应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变化而引起的项目收益的变动。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外汇风险通常包括三方面:东道国货币的自由兑换、经营收益的自由汇出以及汇率波动所造成的货币贬值问题。利率风险是指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动而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项目价值降低或收益受到损失。
(二)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主要包括完工风险、经营维护风险和环保风险。
(1)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的可能性。完工风险对项目公司意味着利息支出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和市场机会的错过。完工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四个因素: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承建商的建设开发能力和资金运筹能力、承建商所作承诺的法律效力以及履行承诺的能力、政府节外生枝的干预。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