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我国2002年颁布的第三产业分类法的简要评价。第一,与1994年的分类相比,新标准按照国际通行的经济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行业,进一步打破了第三产业部门管理界限,对原标准中不符合这一原则的分类进行了调整。第二,根据我国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状况,重点加强了第三产业的分类,新增了大量服务业方面的活动类别,反映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新兴的服务活动,并实现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的转换。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新标准对1994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部分服务门类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了调整。第三,对新标准的服务业中每一个行业小类,全部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的最细一层分类建立了对应关系,即通过软件可使我国的新标准直接转换到国际标准,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兼容。
(3)对我国服务业分类的评价。
1)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1985年、1994年和2002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包含的服务业分类,是适应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而制定的,因而在一定时段是合理的。
2)技术的进步,使新兴服务产业不断涌现,服务产业的多样化趋势日益明显,原来的第三产业分类和统计标准难以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的真实情况,因而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新标准的实施反映了我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及日益明显的多样化。
3)2002年新产业分类标准基本上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建立了对应关系,有利于我国服务业与国际之间的对比研究,并将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借鉴国外的经验,促使我国第三产业分类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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