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体林权改革专题
集体林改后林农增收的现状、原因及路径研究
在集体林改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改革的推动者们一直强调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两条基本准则:一是确保农民得实惠;二是确保生态受保护,并把它们作为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历史和经验的常识告诉我们,老百姓最讲实际,一项改革只有让他们尝到甜头,他们才会投身和支持改革,改革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顺利推进,才能真正持久。因此,在集体林改的绩效评估体系中一直把林农增收作为一个关键性的参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农的造林积极性有所提高,收入大多也有了一定增加,但是,当前的林农增收主要来源于国家改革的政策性让利,林地、林木资源流转,以及林业市场价格上涨等短线性因素,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三林”问题就应该探索与建立林农增收的长效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新合作经营模式研究
合作经营模式不仅是一种工具理性,而且实质上也是一种价值理性,即合作经营模式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然归宿。林改后,以家户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将很难抵御来自自然、市场和社会等方面的多重风险,而且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所造成的村庄社会的离散化现状,使笔者判断在分山到户后产权清晰条件下的村庄社会已经进入一个由分化到整合的阶段。这一阶段要求强化林农合作,增强林农的自组织性和地方治理的自治性。而光泽股份合作林场这种从林农自身利益需求出发,而非从村庄公共利益需求出发而落实的合作经营模式,不仅可以避免“搭便车”及“公地悲剧”等问题,而且其实践成效也彰显了其发展的可行性,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林地合作经营模式。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