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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藏族古代法新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36241
  • 作      者:
    华热?多杰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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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华热·多杰藏族,青海省互助县南门峡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就读于海南民族师范学校、青海民族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民族学专业)学位。一直从事中国法制史、民族法制理论、法律文书写作及法社会学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先后发表有关藏族法制史、民间法、宗教与法制等方面的学术论文、译文七十余篇,并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多项,著有《藏族部落习惯法通论》(青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藏族本土法的衍生与成长——藏族法制史探索》(青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等著作。获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其中,《藏族部落习惯法研究丛书之二——藏族部落习惯法通论》一书(专著)荣获青海省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目前,在教学之余,主要致力于汉藏双语法律实用教材、辞典的翻译、编纂,以及法律与民族、法律与宗教等交叉和边缘学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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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运用法史学和法理学理论,以藏族历史上的法律文本和习惯法调查资料为依托,以基本法律概念、法律制度为切入点,并就其历史渊源、发展规律、基本内容、文化特点和现实影响作了深入浅出地分析论证。全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藏族古代私法研究。着重就藏族古代法和习惯法中的私法规范作了解析,其中包括财产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等。第二部分,藏族古代公法研究。着重就藏族古代法和民间习惯中涉及公法的内容,如行政法、刑律及诉讼规则等作了分析。第三部分,藏族传统法律观与现代社会。着重就藏族传统法律的内涵、形态、特点,以及对藏族现代社会的影响作了分析。《藏族古代法新论》采用以点带面、各个击破、史论结合的方式,从一个侧面展示了藏族古代法发展变化的历程,同时,对习惯法的历史作用、现实影响以及传统法律观与现代法的;中突及其解决作了分析论证。《藏族古代法新论》对了解藏族传统文化、认识藏族社会生活、促进藏区的法制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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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法律
    这里所说的法律,仅指吐蕃王朝以来制定的法。由于文字符号是制定法不可或缺的载体,所以藏族古代制定法只能是松赞干布时期创制文字以后才出现的(当然,这种说法仅限于现有史料,并不排除在此之前有文字和成文法存在,如果象雄文[1]确实存在的话,藏族成文法的历史或许更久远些)。这些法律规范见诸于史籍的有:吐蕃王朝早期的代表性法律,如“十善法”、“做人净规十六条”和“法律二十条”;吐蕃王朝中晚期的代表性法律,如“狩猎规范”、“盗窃追偿律”和“纵犬伤人法”;萨迦王朝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所制定的法律,如“青龙法十五条”、五世达赖喇嘛执政时颁布的“法律十五条”和后来的“取舍晶镜”等法,均可归入法律范畴。这部分内容在藏族古代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研究藏族古代法及藏族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二)习惯法
    在藏族古代社会,习惯法始终是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这主要是由以下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藏族地区地广人稀,情况复杂,各地区不同历史时期受不同政治势力控制,法制并不统一,很多地区只能依靠习惯势力来维持社会秩序和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这就从客观上提高了习惯法的社会作用;二是法制尚不健全,除了一些基本法律外,许多具体法律尚未制定。这样一来,法律未作规定或者规定不到位的那些社会关系,就只能靠习惯法和其它社会规范来调整。所以说,习惯法就当然地成为法律的渊源之一。
    草原所作的历次重新划界分配和使用变动情况有意见所造成。改革开放后广大牧民群众对草场使用权提出了异议。四是由于国营企事业单位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十年动乱中占用集体所有的草原所造成。现在主张重新划分草场愿望比较强烈。围绕上述情况,草原纠纷时有发生,其争议特点涉及整片草场,而非行政区划的边界问题。
    2.边界性争议。这类争议是草原争议中最普遍的一种。草原纠纷中的大部分是因边界问题而发生的。造成这类争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历史上对于各级行政区划的不明确,划界工作做的不够细致、彻底,留下了尾巴。二是解放后各个时期的政策变化太大,尤其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十年动乱中。由于受“共产风”和“大锅饭”的影响,草畜矛盾没有充分暴露出来,人们的地界观念淡漠。实行承包责任制后,草畜矛盾日益突出,人们开始认识到了草原的价值,因而权利观念增强了,草原争议和纠纷也就此起彼伏。三是由于天长日久,原有的地界有不少现已消失,无法查证,各方对地界意见不一,又无法确定新的地界。这类争议的特点是纠纷次数多,解决难度大。
    3.饮水和其它方面的争议。这是草原纠纷的又一种表现形式。在我省牧区,由于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不同,并不是每一块草场上都有水源。在没有水源的草场上放牧,必须要到邻近有水源的草场上给畜群饮水,这样势必践踏草场,给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发生纠纷。此外,在有些地区存在着越界修造建筑物的情况。如海西某一地区的信教群众自筹资金,在使用权属于另一方的原寺院所在地修建寺院,而对方不同意,因而发生了纠纷。
    1.普遍性。青海省是一个拥有广大草原的省份,不论在解放前,还是解放后,每一个时期每一个地区,不论民族内部,还是与其它民族之间,几乎都有草原争议存在,几乎都发生过草原纠纷。因此,它并不是一个局部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草原,关系到每一个牧民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
    2.严重性。只要我们去了解一下解放前后各地区草原纠纷的具体情况,就会明白草原纠纷的严重性。在旧社会,草原争议往往是引发部落间、旗与旗间械斗的导火索。各旗各部落为了保护草场,往往发生武力冲突,一些大的部落械斗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是惊人的。如海南州贵南县塔秀尕部落,1931年在同大仓部落的械斗中,因牧民达正和力勒亥杀死大仓牧民二人,全部落赔偿命价牛一百六十二头,“挡兵”牛一百头,念经好羊二百只,马二匹,枪二支,白银一百两,并给“和面”马两匹,缎子八方,可见,由’于争夺草场而引发的纠纷给部落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何等沉重。
    解放后,经过一系列社会改革,消灭了剥削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民族间敌对情绪,消除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但是,由于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偏见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毗邻行政区内同一民族或不同民族之间草原纠纷不断发生,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仍在出现。如海西州乌兰县的铜普乡、北柯柯乡、巴音乡等与天峻县的关角乡、生格乡蒙藏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大大地损害了民族睦邻关系,影响了畜牧业生产,给政府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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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绪论 关于藏族古代法的几个问题
一、藏族古代法的主要渊源
二、藏族古代法的体系
三、藏族古代法的特点

上篇 藏族古代私法研究
第一章 藏族历史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
一、藏族历史上土地所有权制度之形成与演变
二、藏族社会土地所有权之基本类型
三、藏族历史上的土地利用制度

第二章 藏传佛教寺院的财产制度
一、藏传佛教寺院财产制度及其形成与发展
二、民主改革前藏传佛教寺院的财产关系
三、宗教改革后藏传佛教寺院财产关系的变化
四、藏传佛教寺院财产的继承规则

第三章 藏族的婚姻制度——以青海藏区为例
一、青海藏区婚姻制度的法律规定
二、青海藏区婚姻法律制度的特点
三、历代藏族法律和其他异民族法律对青海藏区婚姻法律制度的影响

第四章 藏族的赘婿制度——以汉藏赘婿制度之比较为视点
一、藏族和汉族赘婿的条件及其本质
二、藏族和汉族赘婿的法律意义
三、对赘婿的认识和评价

第五章 藏族的遗产继承制度——以青海藏区为例
一、青海藏区不同时期的遗产继承的特点
二、青海藏区遗产继承司法实践的指导原则

第六章 吐蕃王朝的损害赔偿制度
一、吐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
二、吐蕃损害赔偿规范的特点
三、吐蕃损害赔偿规范的启示

第七章 藏族习惯法中的环保规范
一、宗教信仰与藏族环保意识的形成
二、藏族环保习惯法的内容
三、藏族环保活动的启示

第八章 藏区的草原纠纷及解决路径——以青海藏区为例
一、青海藏区草原纠纷的类型
二、青海藏区草原纠纷的特点
三、青海藏区草原纠纷的解决办法
四、当前和今后应做的工作

中篇 藏族古代公法研究
第九章 解放前藏族部落的行政管理制度
一、藏族部落行政法律制度之形成和沿革
二、藏族部落行政法律制度的类型
三、藏族部落行政机构的管理模式
四、行政官吏的选任制度
五、部落行政机构的职权

第十章 藏族部落罚款制度
一、罚款的法律属性
二、罚款的适用范围
三、罚款权的归属和罚款的程序

第十一章 藏族习惯法中的“命价”制度
一、藏族习惯法中“命价”制度的意义、内容及特点
二、“命价”制度的社会功能
三、“命价”制度的本质
四、“命价”制度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十二章 藏族部落旧制中的盗窃追偿规范
一、盗窃追偿律的形成和发展
二、对盗窃行为的制裁措施
三、盗窃追偿规范的本质和特点

第十三章 藏族部落的惩罚制度——以安多地区为例
一、研究部落惩罚制度的意义
二、部落惩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部落惩罚制度的特点
四、部落惩罚制度中的民事惩罚
五、部落法中的经济性赔偿

第十四章 藏族部落刑律的特点
一、部落刑律脱胎于古代法,又区别于古代法
二、部落法既是各部落的内部法,又是一定历史时期法的一种存在方式
三、部落法中孕育着现代法,现代法是部落法质的飞跃

第十五章 藏族部落纠纷解决制度
一、藏族部落社会关系的特点和纠纷类别
二、纠纷的调解模式
三、审判制度
四、特殊审判方法
五、司法裁判权的归属

第十六章 吐蕃王朝的法律制度——以唐蕃法律制度之比较为视点
一、唐朝和吐蕃王朝的立法概况
二、唐朝和吐蕃王朝法律体例的异同
三、唐朝和吐蕃王朝法律内容的异同
四、唐朝和吐蕃王朝司法制度的异同207

下篇 藏族传统法律观与现代社会
第十七章 地域观念及其对藏族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地域观念的特征
二、地域观念的集中表现
三、地域观念的特点及其对工业社会的影响
四、地域观念对藏族社会的影响

第十八章 拉贡麻村藏族风俗变化的价值取向
一、民族风俗变化价值取向的表现
二、影响民族风俗变化价值取向的因素
……

第十九章 藏族传统法律观与现行法的矛盾
第二十章 用现行法解决“命价”案的几点思考
第二十一章 从习惯到法律:一个古老定律的现代途释
第二十二章 藏区民间法文化现象透析
第二十三章 民间法的法理依据和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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