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是人类历史上最普遍、最悠久的交通方式,日常生活、生产都离不开在道路上的行走、驾车等。工业化之前,道路主要就是土路、石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步行、骑马和马车是人类道路交通的主要方式,那时的道路交通致人死伤是很少的,顶多也就是马撞人或者马车撞人或者马匹、马车相撞的事件。1896年1月29日,世界上第一部机动车诞生了,随之公路的发展一日千里,也开始了人的生命与机动车在道路上对抗的岁月。自第一辆机动车发明至今的100多年中,全世界有3000多万人死于轮下,尤其是近年来,世界经济不断繁荣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公路网络日益繁密,路况越来越好,车速越来越快,每年全世界死于车轮之下的人数十万,伤者近千万。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约5500万起,其中死亡30万人,受伤800万人,其死亡人数仅次于心血管疾病而居意外死亡人数第二位。这个数字意味着全世界每2分钟就有1人死于车祸,每4秒钟就有1人在车祸中受伤。<br> 道路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率与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经济发展速度快导致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率相对提高。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责任,如何取得赔偿,赔偿数额是多少,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的权利义务又是如何划分的,这些问题,在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前提要求下,只能通过调整道路交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来解决和处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目前正在施行的比较多,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国务院发布的,有交通部制订的,有公安部制订的,也有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还有保险部门制定的,此外还包括一些地方性法规,纷繁并立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造成了交通事故处理及法律适用的混乱。<br> 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包括在道路上进行交通运输的有一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机动车包括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机动二轮车,有时用于生产作业的推土机、起重机、清扫车、用于作战的坦克和平时期在道路上行进时致人伤害也属于机动车伤亡事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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