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18世纪英格兰的反奴隶贸易运动与2004年乌克兰发生的“橙色革命”有何共同之处呢?尽管我们能够辨识出其不同之处,但这两场运动也在许多方面异曲同工。这两场运动都针对当局提出了自身的要求,在提出要求时都采用了公开行动的方式;两场运动不仅都利用了传统的集体行动[我们称为抗争剧目(repenoires)]形式,还创造出一些新的集体行动形式;它们还都分别与各自所在政治体内有影响的成员结成同盟,利用现政权内出现的机遇并制造一些新机遇,结合制度性与超制度性的(extrainstitutional)常规做法以提出他们的要求。他们所从事的是抗争政治。
抗争政治包含着这样一些互动:在其中,行动者提出一些影响他人利益或导向为了共同利益或共同计划而做出协同努力之要求;政府则在这些互动中作为所提要求的对象、要求之提出者抑或第三方而介入其中。抗争政治由此而将人们所熟悉的社会生活的三个特征:抗争、集体行动以及政治,聚合到了一起。
抗争涉及的是提出对其他人之利益产生影响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抗争的范围变化囊括了从诸如今晚我们应看哪个电视节目之类的小事,到你的姐姐(或妹妹)休(Sue)是否应该嫁给正在和她约会的那位男士之类较大的问题。但抗争也会发生在足球比赛中、竞争性的商业广告活动中以及爱吵闹的病人与易怒的大夫之间。
在最简单形式的抗争中出现的情形是,一方针对另一方提出自己的要求。抗争中的双方常常是个人,但其中一方或另一方也可能是一个群体甚或是一个机构;你可能向你所在的学校提出你的要求,或者可能为获取失业救助而向政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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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读者
查尔斯·蒂利的生命形式,令人想起了夸父:“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中国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