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纯观念的“体”,在先秦典籍中尚不可见,它的出现和哲学体用观的形成在逻辑上应该是同步的。所以,尽管惠施之“历物十事”.中,有所谓“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命题,但这句话里的“体”基本上属于延伸意,即主要从一多关系和同异之辩的角度立论,与《荀子》所言“万物同宇而异体”的“体”字,层次相近。而真正纯观念的“体”,可能是魏晋玄学中才开始出现的。如王弼(老子注)“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这里的“体”便完全脱开了形与象,遁形寓于万物之中,而与借形以明无形之理的象征性之“体”,已有根本的不同。所以,它是象征性之“体”的进一步发展,已基本上具备了哲学本体范畴的意义。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纯观念的“体”是具象之物的“体”向抽象意义的“体”转化的最高形式。<br> 总之,“体”的比拟意大大拓展了概念的外延,使其蕴含更加丰富。由形而下的器之体升进为形而上的道之体,既包含了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也有了隐与显的区别。而从隐显问题,又必然地导出本质与现象的关系,以及动与静、常与变等问题。当然,这些哲学范畴自有其本身所面对的意义世界,以及独特的思维内容和演变过程,但从词源上来讲,它们的确与“体”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逻辑联系,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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