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而不离之关系与“天生人成”之表现
区分物我,严别天人,这无疑是荀子“天人之分”说的一个基本的理念,但这决不是说在荀子看来,天与人之间是完全隔绝、没有关系的,更不是说天的运行与变化对人是没有影响的。“天人之分”只是要告诉人们:天不是神,只是个自然,它的一切变化对人而言都不具有吉凶善恶的意义,因为“自然”是无所谓吉凶善恶的;天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神与人的关系,而是自然与人的关系。所以,与世俗观念中天(神)与人之间感通合一的关系不同,在荀子的观念系统里,天(自然)与人不属于同类,而是“异类”(《天论》篇所谓“财非其类以养其类”是也),两者的关系明显具有“分”的特征。不过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正由于“天人之分”是作为“天人合一”(主要是神性意义上的)的反命题而出现的,故苟子在表述其观点时,对应于正命题中“合”的意义而特别突出了一个“分”字。而事实上,就荀学而言,一个“分”字显然并不能够涵括和表达其在天人关系上的完整理念。那么荀子关于天人关系的完整理念是什么呢?综合前述,荀子的思路清晰可辨,那就是:分而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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